香港接單法國取貨「報酬41.8萬元」 他抵臺秒被捕要關半年
記者黃翊婷/臺北報導
蘇姓男子去年5月在香港接下自稱「榮哥」的男子委託,搭機前往法國領取裝在行李箱中的貨物,接着來到臺灣交付貨物,雙方約定若完成任務就可以獲得港幣10萬元報酬,結果他在同年6月抵達臺灣時,一下飛機就被抓包行李箱中藏有毒品,因此被捕。臺北地院法官審理之後,依共同犯運輸第二級毒品罪,判處蘇男有期徒刑6年。
▲蘇男搭機前往法國「取貨」,結果一抵達臺灣就被逮捕。(示意圖/VCG,與本案當事人無關。)
判決書中記載,蘇男去年5月間在香港受到「榮哥」委託,要求他搭機前往法國向不明人士拿取一個行李箱,裡面裝有第二級毒品3,4-亞甲基雙氧甲基安非他命(MDMA)、第三級毒品愷他命,再把該行李箱運送至臺灣,期間所有的交通、住宿費用都由「榮哥」負擔,若完成任務,還可以另外獲得港幣10萬元(約新臺幣41.8萬元)報酬。
蘇男接受委託,並在去年5月底搭機前往法國,取得行李箱之後,又搭機前往中國上海,並在同年6月初換乘另一個航班來到臺灣,後來因爲我國財政部關務署臺北關松山分關人員發現他的行李箱中藏有毒品,他抵臺僅僅2個小時就被逮捕了。
雖然蘇男的辯護人強調,蘇男中途才知道要運送的東西是毒品,他是受到「榮哥」脅迫,不得已只能繼續聽命行事,他並非此案的主導或核心角色,事後沒有拿到報酬,那些毒品也沒有真的流入市面,因此希望法官能酌情減刑。
不過,臺北地院法官認爲,本案客觀上並無情輕法重或足以引起一般人同情之處,所以不同意予以減刑,考量到蘇男已經坦承全部犯行,犯後態度尚佳,最終依共同犯運輸第二級毒品罪,判處他有期徒刑6年,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