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裁判法院年審案14.5萬宗 認犯罪率升威脅國安

香港國安法至今實施逾五年。圖/中通社

香港裁判法院去年審判十四萬五千多宗,定罪率近七成。律政司刑事檢控年報稱犯罪急劇增加,不僅對企業及個人造成重大損害,也對國家安全構成威脅。

香港律政司刑事檢控科今發表年報,回顧去年檢控工作。年報說香港裁判法院一年共審理超過十四萬五千宗刑事案件,以被告人數作統計,連同認罪案件,定罪率爲68.9%。而在區域法院及原訟法庭處理的案件,定罪率都超過九成。

這份年報說,隨着科技發展,利用人工智慧、非同質化代幣、虛擬銀行、加密貨幣等的複雜犯罪活動也急劇增加,不僅對企業及個人造成重大損害,也對國家安全構成威脅。刑事檢控科轄下專責科技罪行的分科,以及早參與的策略,與執法機構定期開會,瞭解新興科技罪案的發展並適時提供法律指引,並積極參與制定有關網路安全及科技罪行的新法例。

香港刑事檢控專員楊美琪稱,香港基本法確立的檢控獨立原則是運作基石,所有檢控決定均是按法律、證據和《檢控守則》作出,檢控人員不會考慮、亦不會受政治或個人利益、媒體或公衆的反應、個人感受或信念等因素影響,一切皆以公衆利益爲依歸。

香港東區法裁判院這天審理一起案件,指去年六月世界盃亞洲區外圍賽中,香港對伊朗的賽事在香港大球場播放國歌時,一名十九歲男學生故意背向草地,早前被裁定侮辱國歌罪成,二十七日在香港東區裁判法院,被判處一百八十小時社會服務令。

裁判官林子康認同辯方指,案件不屬於同類案件中最嚴重,被告是獨立犯案,未有影響附近人士,亦沒有激起其他人的反應,考慮到案發時被告只有十八歲,會考慮即時監禁外的其他選項,包括感化和社會服務令,但認爲被告是擁有獨立思考的年青人,不需要作輔導,故在對被告學業和課外活動影響較微的情況下,判處社會服務令。

裁判官在庭上說,綜合各方求情,瞭解到被告是一個正面、孝順、勤奮、有志向及上進的青年, 在家庭面對經濟困難時,會主動做兼職幫補家計,亦會照顧祖父母,形容他是個「好哥哥」、「好兒子」、「好孫」。被告學業成績不算最優秀,但品行良好,又活躍參與課外活動,在不同長輩眼中都是年輕有爲的人,深信他在大學畢業後,會繼續發揮勤奮特質,成爲一個擁有穩定工作的人士,在求情報告中,亦表達對行爲感到後悔,往後會三思而後行,所以接納被告有一定悔意,重犯相關罪行的機會相當微。

香港警方稱尊重法庭裁決,判刑反映行爲嚴重性,認爲法庭判處具相當阻嚇性的刑罰。警方說,雖然社會表面平靜,但仍有人用不同手法進行軟對抗,意圖挑撥社會不滿情緒及分化社會,若不及早制止,最終會令市民及社會受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