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吃免費牢飯」搶警棍 酒醉男下場曝光
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男子阿哲(化名)今年9月間喝醉後在南投縣某店家鬧事,他竟爲了「吃免費牢飯」,多次出手搶奪到場警員的警棍,因而被逮。南投地院法官日前審理之後,依犯妨害公務執行罪,判處阿哲有期徒刑3個月,得易科罰金9萬元。
▲阿哲因爲「想吃免費牢飯」,竟出手搶奪警棍。(示意圖/VCG,與本案當事人無關。)
判決書中記載,阿哲今年9月間因酒意在南投縣某店家前妨害業者做生意,經業者報警處理,2名警員接獲指揮中心派遣前往現場處理,並以口頭告誡方式勸導阿哲離開。
沒想到阿哲明知對方是警員,仍數次出手搶奪警員的警棍。本案經2名警員向埔里警分局報告偵辦,阿哲到案之後,對於上述犯行均坦承不諱,他表示,是因爲在外無法生活,想要吃免費牢飯,纔會做出這些行爲。
南投地院法官表示,經查,阿哲有公共危險案件前科,素行不佳,僅僅爲了「想要吃免費牢飯」,就以強暴方式妨害警員執行職務,甚至導致警員受傷,顯然漠視國家公權力,考量到他已經坦承犯行,最終依犯妨害公務執行罪,判處他有期徒刑3個月,得易科罰金9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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