閒置4年 舊士林警分局淪鬼屋
臺北市舊士林警分局建物屋齡超過半世紀,自2013年分局遷址後閒置多年,又因建物須達60年使用年限才能辦理報廢,如今斷水斷電、外觀斑駁,被當地居民形容爲「鬼屋」。(臺北市議員林杏兒提供/張珈瑄臺北傳真)
臺北市士林警分局舊址屋齡超過半世紀,又因建物須達60年使用年限才能辦理報廢,如今斷水斷電、外觀斑駁,被當地居民形容爲「鬼屋」。臺北市議員林杏兒指出,市府應提早規畫後續用途,可配合士林商圈需求興建停車塔。臺北市警察局迴應,該建物坐落於國有土地,將與國有財產署共同研議後續發展。
舊士林警分局位於士林區大東路80號,土地面積3545平方公尺,於1969年興建完成,目前屋齡56年。士林分局於2013年4月遷至士林區文林路235號,原址由警察局外事科服務站使用至2021年6月,外事科遷出後閒置至今已4年。
北市警局曾於2023年將該址提報「市有資產供需整合會議」,希望媒合活化。北市府原先有意將其改建爲社宅,但經評估後認爲基地面積過小。文化局也曾建議將該建物做爲檔案管理室使用,最後經評估均認爲該址未符合使用需求。
財政局2025年2月函文市警局,表示該址建物屋齡超過50年,有結構安全疑慮,警局未能檢附建物結構安全鑑定,故不得作爲其他機關活化使用。目前已停止供電供水,等建物達60年使用年限後,才能將該建物拆除並研議後續使用規畫。
林杏兒表示,舊士林警分局目前斷水斷電無人使用,再加上外牆大面積磁磚剝落,入夜之後四周環境昏暗,不少民衆抱怨很像「鬼屋」,也質疑爲什麼這麼破舊的房舍不趕快改建。
林杏兒說,曾向市警局詢問改建計劃,由於建物本身也有安全疑慮,也詢問是否可考慮提前拆除建物。市警局則回覆,要等4年後達到報廢年限才能拆除,目前建物無任何使用計劃,屬於閒置狀態。
林杏兒建議,無論能否提前拆除,市府都應及早規畫,如果因地基不夠大無法蓋社宅,也可以配合地方商圈需求興建停車塔,協助解決士林夜市周邊停車位不足的問題。
市警局迴應,舊士林警分局建物老舊,使用年限將屆,整修並不符效益,目前由士林分局加強建物安全管理。由於建物坐落於國有土地,後續將與國有財產署研議規畫,無論中央或地方,如有具體政策走向都樂意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