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役軍人部隊寢室偷喝酒 站大門正哨「爽爽睡」判決出爐

現役軍人部隊寢室偷喝酒,站大門正哨「爽爽睡」判決出爐,判處有期徒刑3月。(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男子阿國(化名)身爲現役軍人,奉命在2024年7月某日清晨4時至6時,由他輪值營區大門正哨勤務,卻在同日凌晨1時許,在部隊同袍寢室內飲酒,阿國雖有準時在同日4時前往輪值勤務,卻在5時40分許,因爲不勝酒力與睡意,就在哨所旁樓梯靠牆面睡着,直到10分鐘後,才被行經該處的同袍叫醒。

法院審理,阿國對於當天的犯行坦承不諱。法官考量,阿國於輪值營區大門正哨勤務時睡着,自然無法警戒四周並且避免外人侵入,阿國所爲顯然已經廢弛職務,而且足生外人得趁隙侵入該營區,竊取或破壞重要軍事裝備之軍事上不利益。

法官認,阿國所爲,犯陸海空軍刑法第34條第1項之廢弛職務罪。法官考量,阿國於執行所屬營區大門正哨勤務時,因爲他不勝酒力加上睡意,因而在哨所旁樓梯靠着牆面睡着,棄營區安全於不顧,所爲實有不該。

法官審酌,阿國始終坦承犯行之犯後態度,廢弛職務之原因,是因他飲酒而有睡意,靠着牆面睡着約10分鐘就被發現,所幸未進而衍生重大危安事件,而且阿國並沒有任何犯罪紀錄之素行,還有阿國所屬部隊對於量刑之意見等。日前依法宣判,阿國被判處有期徒刑3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1000元折算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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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爲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