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生過世!友人狂勸「快做3件事」能省遺產稅 她一聽全巨雷
▲示意圖,與本文無關。(圖/記者劉維榛攝)
記者周亭瑋/綜合報導
面對親人離世,家屬在忙亂中常聽聞「先把帳戶裡的錢領出來,不然會被凍結」、「車子先過戶比較快」等好心提醒。然而,退休理財顧問「R姐」廖嘉紅就警告,這些舉動都踩中法律大忌,同時也強調「第一步永遠都是先辦理死亡登記,之後所有財產的處理纔會有法律效力。」
廖嘉紅透露,孩子的父親離世後,她正忙着後事,結果身旁卻有人勸她,先不要辦除籍,戶頭裡的錢先領、車先過戶比較快,「那一瞬間,我只想說...拜託別害我們家!」
她直言,這些行爲皆是「法律地雷」,因爲親屬在死亡的那一刻,其所有財產即刻轉爲「遺產」,若未經合法程序便擅自動用,恐讓繼承人面臨刑事、民事、稅務上的三大風險,甚至涉及僞造文書和侵佔遺產罪。
▲示意圖,與本文無關。(圖/記者劉維榛攝)
地雷1「先把錢領出來」
此舉可能涉及侵佔遺產和僞造文書及詐欺。由於提款單上仍是以「死者名義」操作,若其他繼承人不同意,提領者可能被提告侵佔;若使用死者印章或簽名,則可能構成僞造私文書,甚至對銀行行員構成詐欺取財。
R姐舉例道,知名案例如顧寶明事件,他的大女兒調閱財產清冊後,發現第三任妻子在他死亡後,陸續把存款、股票轉走,最後第三任妻子遭檢方依「僞造文書、詐欺取財」起訴。
地雷2「在未辦理死亡登記前,辦理過戶或事務」
在未辦理死亡登記前,若持死者印章或文件到銀行、監理所等公務機關辦理事務,形同利用已失效的授權。若公務人員因不知情而做了不實登載,擅動者將涉及「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屬於刑事案件,並非家務事可私下和解。
地雷3「以爲先移轉、賣掉,就不用繳遺產稅」
R姐直言,「這是最危險的誤會!」死亡當下,財產已被認定爲遺產。先過戶或先賣掉,若未申報繳納遺產稅,除了必須補稅之外,還會面臨逃漏稅的罰鍰。國稅局可輕鬆透過監理站、地政機關和銀行等紀錄,追查到「死亡後的交易紀錄」,一旦移轉反而更爲顯眼。
最後,廖嘉紅強調,在親人逝世後,正確流程永遠是第一步先辦理死亡登記(除戶)。許多家庭誤以爲不辦除籍、先動財產是省事,但實則可能付出巨大的法律代價,同時也易導致家人間的信任關係崩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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