線上「異寵」買賣仍無規範 立委促禁網路販售 農業部回應了

鄭正鈐表示,農業部應提出有具體法規來管理異寵的買賣,也希望能嚴加禁止異寵在網路上販售,遏止衍伸出來的各種亂象。圖/取自國會直播頻道

國人飼養寵物種類愈來愈多,飼養異寵(鳥類、魚類、爬蟲類等)的人數也較過去成長許多,但網路上充斥販售異寵的狀況,不少動物死在運輸途中,甚至賣家爲了銷售寵物,話術中也存在不實訊息等亂象。農業部表示,網路販售犬貓必須要有特定寵物業許可證,但非犬貓寵物不在其規範。立委則要求禁止網路販售異寵,也要求提出更好的規範。

隨着寵物類型多樣化,網路也成爲許多買家取得寵物的管道,然而許多賣家並未傳遞正確的飼養異寵的知識,而是透過話術把手上的動物銷售出去,而許多民衆對欲購買物種的第一手消息又是來自賣家,導致一來無法正確飼養,也出現寵物不斷被轉手交易,甚至進入救傷體系和被棄養。

立法院經濟委員會今天審查朝野立委擬具「動物保護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等26案,國民黨立委鄭正鈐詢答時指出,網路販售活體寵物是否有無規範?農業部長陳駿季表示,販售特定寵物(犬貓)必須要持有特定寵物業許可證,並在網路廣告標示出許可證字號,否則就是違法,但異寵部分確實還沒有相關規範。

鄭正鈐表示,目前有超過1000種異寵在網路上販售,有動保團體提出訴求,認爲要有具體法規來管理異寵的買賣,加上很多異寵在運輸途中死亡,也因爲無法可管導致亂象叢生,希望能嚴加禁止異寵在網路買賣;此外,對網路平臺的寵物販售業者應加強管理,若有不當內容出現,政府應能要求平臺業者將其下架。

本次國民黨立委提出的「動保法」第22條修正草案指出,非特定寵物業者,不得擅自使用特定寵物業的許可證字號,進行廣告行銷宣傳。

陳駿季表示,要處理異寵買賣與登記,一定要先進行分級分類管理,一般性可飼養寵物可滾動到特寵相關法規來管理,但異寵禁止飼養前陣子在社會上引起爭議,會持續來溝通,如果沒有達到共識前不會貿然分級分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