嫌結帳慢狂毆超商店員!追急診室胡鬧還辱警 臨時工犯4罪慘了

▲陳男在警局辱罵毆打員警成傷遭送辦。(圖/ETtoday資料照)

記者唐詠絮/彰化報導

彰化陳姓臨時工不滿超商結帳等太久,竟持球棒砸毀店內收銀機與玻璃,並毆打店員成傷;更離譜的是,事後還尾隨至醫院,在急診室持椅作勢攻擊、出言恐嚇,接受警方偵訊時又辱罵並毆打員警。法院審理後,認定陳男分別涉犯毀損、傷害、恐嚇及妨害公務等罪,判處應執行8月徒刑,得易科罰金。

起訴書指出,陳男於去年7月間,前往彰化縣一家超商內,因覺得結帳等待時間太長,一怒之下竟手持木製球棒,砸毀店長管領的收銀機臺及收銀臺玻璃,導致設備不堪使用,隨後更以球棒毆擊蔡姓店員後背,造成其後背與後腰挫傷,由救護車送往醫院救治。

離譜的是,陳男見店員送醫,竟自行開車尾隨到醫院,於急診室內手持醫院椅子作勢攻擊受傷店員,並對其恐嚇「不要浪費醫療資源,你這麼想受傷我就讓你住院」,導致店員心生恐懼。

陳男前往鹿港分局秀水分駐所接受調查,當廖姓員警欲對其實施酒測時,陳男竟以「你去旁邊被X啦」、「X你娘」、「X你娘機掰」等語辱罵執勤員警。經制止後仍持續謾罵,員警見其情緒激動、公然侮辱公務員,遂上前壓制逮捕,陳男卻在過程中徒手毆打員警,導致廖員右耳後、右臉頰、左手背等多處挫擦傷及鈍傷。

檢方調查後,依毀損、傷害、恐嚇、妨害公務、公然侮辱等罪將陳男起訴。案件中扣案的木製球棒雖爲犯罪所用,但因非被告所有,未宣告沒收。法院審理時,陳男雖坦承部分犯行,並與受傷店員達成民事調解,但未依約履行賠償、至於超商店長及遭毆員警則未達成和解。

法官審酌,陳男僅因結帳不耐煩就毀損物品、傷害店員,甚至尾隨至醫院恐嚇;又在警方執行公務時侮辱並毆打員警,行爲明顯缺乏情緒管理能力與法治觀念,公然挑戰公權力、破壞法秩序。考量其國中肄業、從事臨時工,日薪約1500元等背景,最終判處毀損罪2月、傷害罪3月、恐嚇罪2月、妨害公務罪4月,合併應執行有期徒刑8個月,如易科罰金。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