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于喬父親涉富南斯跨國吸金案 判2年4月定讞!啓動防逃機制
▲藝人夏于喬父親夏世紘(穿紅衣者)參與吸金案,遭最高法院判刑定讞。(圖/資料照)
記者吳銘峰/臺北報導
藝人夏于喬的父親夏世紘,因參與新加坡來臺的富南斯集團在臺發展,還專門成立「夏爸團隊」,協助公司吸金33億元。檢方依違反《銀行法》起訴夏爸等16人,夏爸一二審均遭判刑2年4月。案經上訴,最高法院5日傍晚駁回上訴定讞,並通知檢方啓動防逃機制,夏爸將入獄服刑。
檢調單位調查發現,富南斯集團在2017年間就從新加坡派出高層來臺設點,一開始就找上夏世紘。夏世紘協助找場地舉辦說明會,並招攬會員。而雖然夏爸沒有出面,但內部的成員都對外宣稱,夏爸就是夏于喬的父親。
至於集團則對外誆稱,已經研發出AI人工智慧幫人類賺錢,同時推銷投資美國股票的套裝課程,宣稱投資每單位美金1萬元,每月保證有8%獲利,另外還有分紅8%,總共16%的高利潤。如此高獲利吸引大批民衆掏錢投資,檢方2020年破獲集團起訴時,估計集團共吸金超過33億元,因此依照違反《銀行法》「非法經營收受存款業務罪」起訴夏爸在內的16人。
一審法院認定集團吸金達10億元,夏爸也確實協助集團吸金,一審法院因此將夏爸判刑2年4月。案件上訴第二審。高等法院二審審理後,仍認定該集團吸金數額爲10億8,015萬9,953元,其中夏爸參與期間,吸收資金數額爲9億2,263萬8,250元,另外夏爸招攬投資人而吸收資金共計1,355萬272元。因此高院二審駁回夏爸與檢方的上訴,維持夏爸2年4月的刑期。其餘被告也分別判刑5年6月到1年10月不等的刑度。
全案再上訴第三審,最高法院審理後,認爲二審判決認定事實、適用法律並無違誤,因此於5日駁回上訴,夏爸遭判刑2年4月定讞。最高法院也通知檢方啓動防逃機制,避免夏爸等人落跑,逃避刑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