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來登飯店前公車追撞輾死婦人 女司機曾「開顱」反應力不足遭起訴

喜來登飯店前公車追撞 撞死路人 (本報資料照片)

去年11月,臺北市喜來登飯店前路口發生公車連環車禍,停等行人的大都會客運遭後方大有巴士追撞,將過馬路的林姓女子壓在車底,送醫傷重不治,同行的丈夫目睹悲劇哀慟不已,肇事大有巴士謝姓女駕駛驚魂未定直稱失憶,臺北地檢署調查後,發現謝女6年前因腦部外傷、曾接受開顱手術,反應力不足,不適合駕車,且當天未注意車前狀況釀禍,26日依過失致死罪起訴謝女,因謝自首,請求減輕其刑。

另被追撞的大都會客運陳姓駕駛,涉嫌過失致死罪部分,檢方認罪嫌不足,另不起訴處分。

去年11月17日上午9時5分,臺北市中正區忠孝東路、鎮江街口的喜來登飯店前發生車禍,分屬大都會客運、大有巴士的兩輛公車追撞,造成正走過斑馬線的林姓女子受困大都會客運公車車底,另大都會客運陳姓駕駛及兩輛公車乘客共15人受傷。

警消獲報緊急動用機具協助脫困,林女救出時已因傷重無呼吸心跳,送臺大醫院搶救不治。林女丈夫雖幸運躲過一劫,但親眼目度悲劇發生,哀慟不已,沒想到夫妻倆一起過斑馬線,竟天人永隔。

警方初步調查,排除兩輛公司的陳姓、謝姓駕駛酒駕,研判應爲後方大有巴士駕駛謝女疑未注意車前狀況,不慎追撞前方陳男駕駛大都會客運而釀禍,事後陳男和謝女都被依過失致死罪嫌送辦。

爲此,臺北市長蔣萬安要求儘快釐清原因及客運業者的賠償方案;公運處表示後續將依公路法裁處,並要求業者提出改善計劃。大都會客運及大有巴士皆承諾會負責醫療費,並依照肇事責任負擔賠償,另將配合主管機關落實行車安全各項規定,確保類似不幸事件不再發生。

檢方調查,大有巴士公車駕駛謝女曾於2018年2月16因腦部外傷、顱骨骨折並硬腦膜上血腫、右臂神經叢損傷,接受過開顱血腫清除手術,明知曾受傷易致反應力不足,不適合駕駛,案發當天未注意車前狀況,不慎自後方追撞前方停等紅燈的大都會客運公車,致大都會客運公車撞上過斑馬線的林女,致林女傷重不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