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街觀察】消費向善要杜絕科技向惡
從啄木鳥維修平臺亂收費到“電子籤”高利貸,從竊取個人隱私到騷擾電話黑產、“手機抽獎”新套路……“3·15”晚會曝光的一系列利用高科技侵害消費者權益的案例引發全社會的激烈討論。
這些案例引發消費者的高度關注與深刻共鳴,在於隨着人工智能時代的加速到來,信息差帶來的弱勢處境,商家平臺夾擊下的選擇權旁落,算法操控下的消費陷阱,幾乎無處不在。
許多人抱有憂慮和不安:擁有認知和感情的人會作惡,而僅憑理性計算進行執行指令的技術也會“作惡”,且做起來易如反掌。
以算法爲例,科技帶來一個很大的變化,過去“人找信息”,現在反過來“信息尋人”。
人工智能的決策正走入更多與個人生活相關的領域,切實影響着每個人的工作生活,最讓人深有感觸的是個人信用、消費安全、資產處置,因此我們很難對這些“作惡”視而不見。
換言之,科技不再是一個純技術問題,它具有很強的社會屬性。從社會意義上講,技術並非完全中立。
科技進化的終極命題並非技術本身,而是人類如何駕馭工具而非被工具異化。
如晚會曝光的,一旦普通的產品製造業打破常規,無所不能的平臺經濟突破底線,看似偶然的迷之操作,匯聚起來就是干擾消費的必然。
從“科技與狠活”到膽大的“二次翻新”,從傲慢的啄木鳥到“頑強”的借貸寶屢教不改,跨越時間與領域的界限,就能發現企業趨利動機與社會責任、法律約束的長期博弈,並非一念之間。
打擊逐利作惡,尋找監管與創新,安全與發展之間的平衡點,從某種程度看就是打開消費的破局點。
歷史經驗證明,一部分監管問題可以通過科技自身解決,比如機制設計、技術校準、平衡訓練、隱私規避等,來規避技術使用中的短期機會主義,更好地與人類的價值觀及監管要求保持一致。
而另外一部分則要通過法律解決。針對明知道“這樣不對”,但依然有意爲之的問題,建章立制,讓“算法”更守法。法律要爲科技發展創造良好環境,幫助不同人羣提升數字紅利的可及性和平等性。
監管的重要性,還在於警示別有用心的人,既算計消費者,又算計勞動者是萬萬不能的。
所有強大的科技都會有被惡意利用的可能,技術作惡的邊界正在被擊穿,減少失序行爲的發生必須要提高犯罪成本,並不斷完善配套的規則和指引。用經濟和法律手段震懾服務輸出者,讓他們“作惡”時有所顧忌。
回到具體行業,應該學會算大賬,而不能爲了短期利益不惜傷害消費者的知情權、選擇權和隱私。各大平臺也應倡導科技向善,破除“信息繭房”,不斷優化推薦機制,完善管理規則。
前不久,全國兩會剛閉幕。促消費、強科技政策成爲市場最大的看點。提振消費位列今年政府工作任務之首,以科技創新引領新質生產力發展關乎未來。
在時下的中國,提振消費是短期、中長期因素相交織的複雜問題。杜絕科技作惡,則銜接了短期的消費陷阱治理和長期的消費環境改善。
讓消費者創造“能消費、敢消費、願消費”,解決包括隱私泄露、算法偏見、惡意使用等問題,才能真正實現提振消費。
北京商報評論員 陶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