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劫刺青店得手萬元!噴辣椒水搶走老闆隨身包 3男下場曝

▲陳姓男子於去年11月間夥同譚姓與葉姓少年共3人,在中壢區元化路某刺青店向老闆噴灑辣椒水後搶走包包。(資料照/記者沈繼昌翻攝)

記者沈繼昌/桃園報導

桃園市陳姓男子因缺錢花用,去年11月間夥同譚姓男子與1名葉姓少年共3人前往中壢區元化路某刺青店,突然持辣椒水向老闆噴灑後趁機搶走其隨身包包,被害人追出呼救,熱心路人包圍3人報警處理,中壢警方出動快打部隊到場制伏3人帶回偵訊;桃檢覆訊時,陳、譚等2人坦承犯行,檢方偵結依強盜未遂罪嫌起訴,並向院方具體求刑各3年9月,併科罰金5萬元以示儆懲,葉姓少年部分則依少年事件處理法送桃園少年法庭審理。

檢警調查,19歲陳姓男子於去年11月25日下午3時許,打電話給中壢區元化路上某刺青店老闆預約刺青,再與同案24歲譚姓男子與16歲葉姓少年共3人,於下午4時許抵達刺青店,晚間8時許,陳男透過IG通知譚姓男子與葉姓少年開始行動,由譚持辣椒水向刺青店老闆臉上噴灑,使其無法抗拒,再由葉姓少年奪取老闆隨身包包交給陳男,3人隨即逃逸。

老闆受痛後仍忍痛下樓求救,並與陳發生拉扯,路人見狀立即包圍陳等3人,中壢警方據報後立即出動快打部隊到場,將19歲陳姓男子、24歲譚姓男子與一名葉姓少年共3人帶回偵訊。

桃檢覆訊時,陳、譚等2人坦承犯行不諱,警方提供現場照片、贓物1萬600元與泰國外幣等照片與被害人指證等佐證,檢方認爲,陳、譚2人均爲成年人,僅因缺錢花用即夥同少年即對無恩怨告訴人實施本案之強盜未遂案,足見其對金錢價值偏差,檢方偵結依結夥3人之強盜未遂罪嫌起訴,並具體求刑各3年9月,併科罰金5萬元,涉案葉姓少年部分則依少年事件處理法送桃園少年法庭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