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毒欠債小孩變沙包!爆打2歲和9月女釀腦傷 無良夫妻抓去關了

▲臺中狠心父母虐打自己一對女兒,最高法院將母親判刑定讞。(示意圖/記者鄺鬱庭攝)

記者吳銘峰/臺北報導

臺中市區一對狠心的年輕父母,去年5月間入住某旅店時,多次動手毆打自己親生的一對女兒,大女兒不到2歲,小女兒更僅有9個月大,就被兩夫妻打到腦傷,需要早療治療。旅店人員看不下去,報警處理。檢方對兩夫妻提起公訴,丈夫涉案部分已於7月間遭判刑4月與1年6月定讞;至於妻子毆打的部分,最高法院15日判處有期徒刑1年3月定讞。

判決指出,有毒品前科的蔡姓男子,與張姓妻子結婚後,育有3名子女,但兩夫妻因爲收入不穩定,又有欠債,就經常拿小孩當出氣筒,發泄怒氣。案發於去年5月15日,當天凌晨12點多,兩夫婦帶着2歲、與9月大的兩名女兒入住臺中市某旅店。當時2歲大女兒走進電梯時因爲沒站穩,跌倒在地,蔡男並非扶起女兒,竟先掌摑女兒。

一家人住進房間後,到了中午11點左右的退房時間,卻未退房,旅店人員打櫃檯電話詢問後,蔡男與張女就輪流到櫃檯來,以各種理由拖延退房。到了下午三點半,張女抱着9月大的小女兒到櫃檯時,小女兒已經翻白眼、失去意識。旅店人員趕緊打電話叫救護車,將小女兒送醫急救,結果小女兒右側硬腦膜下出血、臉部與四肢多處瘀傷,還有受虐性腦傷。醫院通報後,檢警介入調查,將兩夫婦帶回偵訊。

二人供稱,在入住旅店前幾天就多次毆打兩名女兒,有時也會用力搖晃女兒。其中蔡男供稱,因爲施用毒品愷他命,再加上欠下債務80多萬元,收入又不固定,心情很差,所以纔會毆打女兒。另外張女也供稱,女兒身上的瘀青,以爲都是小傷,擦個藥就好,沒想帶去看醫生。檢方認爲蔡男前後供述不一,多所隱瞞,聲請羈押禁見獲准;另外檢方也認爲張女漠視丈夫對女兒施暴,不負責任,因此依照家暴傷害罪提起公訴。

張女涉案部分,一審法院認定張女在案發前後,毆打小女兒頭部1下;隔幾天又在住處內徒手拍打小女兒臉部1 下,並劇烈前後搖晃小女兒4下;又再入住旅店後多次搖晃小女兒,導致她出現受虐性腦傷、緊急開顱手術,未來還要接受早療,因此一審法院將她判刑1年3月。

張女上訴二審,宣稱自己要照顧其他小孩,小女兒未來要回診、上早療課,家中沒人協助照顧,所以請求二審臺中高分院可以將她判處緩刑。但臺中高分院審理後,並未採信,駁回上訴,維持1年3月刑度、沒有緩刑。全案再上訴,最高法院15日駁回上訴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