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毒女嫁「34年重刑犯」1年內劈腿 訴離被打臉
▲監獄受刑人,示意圖非本文當事人。(圖/取自免費圖庫WUNDERSTOCK)
記者葉國吏/綜合報導
臺中一名廖姓女子因吸毒結識邱姓男子,廖女在服刑期間跟邱男產生情愫,出獄後還與服刑中的邱男結婚。不過婚後僅9個月,廖女就交男友並同居,隨後以「婚姻對我沒有意義」爲由向提出離婚,不過卻被法院駁回打臉。
根據判決書,邱男因販毒、槍砲及攜帶凶器強盜等罪,預計要服刑34年。廖女則因吸毒結識邱男,於2023年4月選擇與邱男在監獄結婚。不過九個月後,廖女在跟先生會客時坦承已交男友並同居,提出離婚請求。邱男拒絕,廖女隨後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邱男表示,廖女明知他需服刑長達34年,仍自願結婚,主張廖女外遇已侵害其配偶權,並以訴訟方式逼迫離婚更讓他情感受挫。邱男強調,婚姻對他來說是一種存在的價值感,拒絕接受訴訟離婚。
法官認爲,廖女結婚時已充分了解邱男需服刑,邱男因正當理由無法履行同居義務不應歸責於他,廖女的行爲不足以證明婚姻已失去維持的可能性,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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