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崢批顏寬恆被判有罪「不適當」立委 顏反批民進黨政治幹預司法
民進黨發言人吳崢(右二)今在臺中幫罷團掃街時,批評立委顏寬恆因貪污案一審已判決有罪,指這已是一個政治人物不適任的標準。記者黃寅/攝影
民進黨發言人吳崢今在臺中幫罷團掃街時,批評立委顏寬恆因貪污案一審已判決有罪,指這已是一個政治人物不適任的標準。顏寬恆迴應說,民進黨「利用政治干預司法」的案例數不勝數,「我們等不到公平的審判,迎來的只有檢調配合執政黨濫權搜索、押人取供,再以莫須有的罪名加諸於我們的身上」。
顏寬恆說,民進黨利用政治干預司法的案例數不勝數,如有意參選高雄市長的立委林岱樺,以及有意角逐宜蘭縣長的陳歐珀,另外就是賴清德黨內最大的競爭對手鄭文燦,還有目前仍身陷囹圄的柯文哲主席,司法公信力早就蕩然無存。
他說,他在2023年3月22日登記黨內參選,事隔一週3月28日檢調就發動大規模搜索,利用司法進行政治肅清。他的助理林進福時常代表他出席活動,平時也處理許多服務案件的協調溝通,且立法院所編列的助理費用,仍不足聘用足額的助理,他自掏腰包聘僱的自費助理人數,遠遠超過公費助理的人數,哪裡還需要用林進福當人頭來領取微薄的助理費用,且詐領助理費案件多是民進黨的,卻沒有一個被重判。
顏寬恆說,至於他的住家部分,買賣是事實,當年因爲選舉,媒體過度關注,因認爲已不適合居住,應儘快脫手平息風波,所以透過建經公司與買家進行履約保證,絕非虛僞交易。當初他妻子也被列爲被告,遭法院諭知500萬元交保,結果最後判無罪,顯然檢調只是爲了打擊他的聲譽,並透過司法干預選舉。當司法爲政治服務,就是執政黨打擊異己的工具。
吳崢上午陪同罷團在霧峰地區掃街,呼籲選民在23日出來投下同意罷免票。他說,認真、清廉是立委選舉的入場券,既然司法已經宣判有罪,已是不適任立委的指標,鄉親應站出來汰舊換新。
臺中市第二選區國民黨立委顏寬恆。報系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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