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則自律處分齊發!交易商協會對“自融”、“返費”打擊再升級

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 餘紀昕 上海報道

7月14日,銀行間市場交易商協會接連發布5則自律處分公告,再點名“自融”、“返費”等債券一級發行環節違規操作。

具體來看,公告顯示,上海良牧投資管理作爲產品委託人,通過資產管理產品協助某發行人開展“自融”和“返費”發行,收取大額服務費。根據銀行間債券市場相關自律規定,經自律處分會議審議,對上海良牧予以嚴重警告。

北京恆瑞惠達投資管理與某發行人簽署協議,通過關聯方認購資產管理產品,協助發行人“返費”發行,收取大額服務費。根據銀行間債券市場相關自律規定,經自律處分會議審議,對恆瑞惠達予以嚴重警告。

上海蒙森投資管理作爲資產管理產品管理人,通過嵌套信託產品的方式協助某發行人“返費”發行,並收取大額服務費。根據銀行間債券市場相關自律規定,經自律處分會議審議,對上海蒙森予以警告。

深圳前海玖瀛資產管理作爲資產管理產品委託人,根據相關方安排,違規爲相關方代持債務融資工具,影響市場交易秩序。根據銀行間債券市場相關自律規定,經自律處分會議審議,對前海玖瀛予以警告。

某私募基金管理人員趙戩作爲銀行間債券市場參與人員,根據發行人要求,開展代申購、協助尋找代投代繳機構,客觀上協助發行人“自融”發行,並且,在相關債務融資工具發行上市後,安排多家機構開展“代持”交易,影響市場交易秩序。根據銀行間債券市場相關自律規定,經自律處分會議審議,對趙戩予以警告。

據記者瞭解,所謂“自融”是指發行人通過申購或上市後接回等方式購買自己的債券,從而實現資金自用的行爲。所謂“返費”,是指有的發行人爲實現較低的票面利率,會通過“返費”或變相“返費”的形式對投資人予以額外補償,比如有的私募基金等產品管理人,在債券發行前與企業簽訂收益補差協議,在債券的票面利率之外以“諮詢服務費”等名義收取額外補貼。

業內人士指出,"自融"和"返費"等操作會嚴重扭曲債券發行的真實利率價格,掩蓋實際融資成本和市場認購情況,不僅擾亂市場秩序,更易誘發利益輸送等違法違規行爲。需要強調的是,這兩種操作均屬於結構化發債的典型手段。

針對此類行業亂象,某私募基金債券投資負責人向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坦言:"相較前幾年,這類現象已明顯變少了,主要得益於發債環境改善。早前弱資質城投債在市場上動輒10%的收益率並不鮮見,部分地方城投採取此類方式實屬無奈之舉。但在當下'資產荒'背景下,新債發行供不應求,自然就無需再借助結構化發行手段——除非有個別中間人爲謀私利刻意爲之。"

有業內人士認爲,整治可以從強化關聯方交易監控,以及約束髮行環節中打新認購方和交易對手的集中度來進行,“徹底整治還是有些難度的”。

交易商協會此前在總結2024年銀行間市場自律處分工作時表示,過去一年主要加大查處力度,全面加強銀行間市場自律管理,以有效的自律懲戒爲銀行間市場高質量發展提供有力支撐,並指出,過去一年,嚴肅查處結構化發債、返費發債、干擾發行利率等債券發行違規。2024年全年交易商協會作出自律處分88家、人次,涉及47家機構和41位責任人,對34家機構的輕微違規行爲予以自律管理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