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業男辦性愛挑戰賽!騙「30天啪60次」獎金600萬 妹子人財兩失
新北市一名無業男子辦性愛挑戰,誘騙女子金錢與身體。(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一名無業男子阿賢(化名)透過網路自導自演「主辦」與「關主」角色,誘騙女子小美(化名)交3000元報名費參加高獎金的性愛挑戰賽,甚至誆稱「30天內性交60次」可拿600萬元獎金,令對方誤信而持續發生性行爲。法院認定阿賢行徑惡劣,僅爲滿足性慾而詐取金錢與性交機會,依詐欺得利罪判處1年10月徒刑,並沒收犯罪所得3000元,全案可上訴。
判決指出,阿賢明知當時經濟能力及狀況,並無給付獎金的能力與意願,竟透過網路交友軟體和通訊軟體上同時扮演「主辦」與「關主」,於2022年9月28日某時,以主辦身分用微信對女子小美佯稱,付報名費3000元即可參加挑戰,若在15分鐘內以口交方式使「關主」噴射,便可獲得45萬元獎金,若失敗則須與關主進行性交當懲罰。
小美陷於錯誤,透過LINE與阿賢扮演的關主聯絡,於當天在阿賢位在新北市的住處交付3000元,後續因挑戰失敗而與阿賢進行性行爲。未料,阿賢再以主辦的角色,向小美誆稱「可繼續參加『30天發生60次性行爲之挑戰』,若成功可獲得600萬元之獎金」,導致小美陷於錯誤,與阿賢於同年10月初至同年月23日間、以每週3次之頻率,及同年12月8日進行性交,而阿賢則以此方式詐得不法利益。
新北地院審理,阿賢爲智識正常成年人,僅爲滿足個人性欲,竟施用詐術方式詐騙小美,使對方受有財產上損害及遭受性交損害,導致對方身心受創。法官認爲,阿賢的犯罪動機、目的及手段惡劣,犯罪所生危害非輕,應予嚴懲,雖坦承犯行,但雙方並未達成和解或賠償,最終依詐欺得利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10月,犯罪所得3000元沒收。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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