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思瑤罷免案僞造提議人名冊「跟張斯綱有關?」 檢方這麼說
民進黨立委吳思瑤。(中時資料照,姚志平攝)
臺北地檢署起訴指控,經比對罷免案提出與中選會之2839份提議人名冊中,即有1167份與國民黨北投區、士林區黨員名單相符,有1503份與第10屆吳思瑤罷免案提議人名冊相符,「第10屆吳思瑤罷免案提議人名冊」是2021年初,國民黨發起對支持開放含萊克多巴胺豬肉進口相關修正案之吳思瑤罷免活動期間張斯綱協助蒐集提議人名冊。
檢方表示,當年張斯綱取得「第10屆吳思瑤罷免案提議人名冊」,之後因未向中選會提出申請,而由張斯綱保管,張斯綱今年1月27日中午在北市議會,將這些提議人名冊交給被告賴苡任,被告賴苡任則於當日下午前往北市黨部與被告黃呂錦茹開會時,將該箱提議人名冊送至北市黨部。
檢方認爲,依張斯綱與賴苡任之對話紀錄,無積極證據可認定張斯綱提供第10屆吳思瑤罷免案提議人名冊,是爲供被告賴苡任或北市黨部抄寫僞造提議人名冊之用,不起訴處分,但他蒐集之特定目的必要範圍內利用提議人名冊之個人資料,是否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第47條第3款規定,另函請臺北市政府依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