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人機12月起列管! 經部:DJI等航拍機進口皆需民航局許可
貿易署公告指出,該新規範是依據「貨品輸入管理辦法」第8條第1項及交通部民用航空局公函,自2025年12月1日起,CCC8806.21.00.00-5「其他無人機,僅供遙控飛行,最大起飛重量不超過250公克」等14項貨品增列輸入規定代號「617」,並列入「海關協助查覈輸入貨品表」。
貿易署指出,民航局爲有效進行遙控無人機源頭管理,於2025年5月2日請經濟部貿易署協助增列輸入規定,要求進口無人機需先取得該局同意文件;進口軍用遙控無人機,則需取得國防部同意文件。另爲與「遙控無人機管理規則」的檢驗及登錄施行日期同步,訂於2025年12月1日生效。
增列輸入規定內容包括,進口遙控無人機,需取得交通部民用航空局的同意文件,特定重量及數量以下免附;而軍用遙控無人機,則憑國防部核發同意文件進口。
貿易署官員指出,民間常用的DJI(大疆)航拍機,也在列管範圍內;假如是向國內代理商購買,則代理商應已取得相關同意文件並進口,但如果是自行從海外購買,民衆就要自行取得同意文件。
另外,免附同意文件的範圍有二,包括最大起飛重量2公斤以上、未達15公斤的無人機,以及最大起飛重量15公斤以上、未達25公斤,如果進口時未取得型式檢驗或認可,自同一進口人經海關第一次放行同型式規格遙控無人機日起算12個月內,累計前者不超過五架、後者不超過兩架,可以免附同意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