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龍爆料!史書華控同事在時力黨員大會發表歧視言論 判拘役60天

網紅牙醫師「盾牌牙醫」史書華亂爆料,法院依2個加重誹謗罪,各判拘役30及40日,應執行拘役60日,得易科罰金。(中時資料照片)

網紅「盾牌牙醫」史書華2022年在臉書粉專上PO文爆料昔日醫勞盟同事劉立仁醫師,在2019年初時代力量黨員大會上,發表大量歧視原住民和女性言論,臺灣高等法院認爲他未盡合理查證義務,貼文足以貶損劉的名譽及社會評價,26日駁回上訴,依2個加重誹謗罪,各判處拘役30及40日,執行拘役60日,得易科罰金,全案確定。

史書華2022年4月29日、同年5月20日,在社羣軟體臉書粉絲專頁「孟買春秋」貼文下方留言處,及他管理使用之粉絲專頁「盾牌牙醫史書華」,貼文指摘告訴人劉立仁在2019年1月12日「時代力量黨員大會」上,發表歧視原住民族及女性言論等不實事項,足以貶損對方名譽及社會評價。

高院認爲,依卷內事證足以認定史於貼文指摘劉發表歧視言論前,未盡合理查證義務,所爲貼文足以貶損告訴人之名譽及社會評價,事證明確,他所爲,系犯刑法第310條第2項之加重誹謗罪,原審採證、認事用法,均無違誤或不當,被告上訴否認犯罪並無理由,應予駁回。

高院指出,原審業已審酌被告犯罪之手段、動機、目的、造成損害之程度,始終否認犯行、未與告訴人達成和解或賠償損失之犯後態度,兼衡被告之素行、智識程度、家庭生活經濟狀況等一切情狀,所爲量刑並無違法、不當,檢察官上訴請求從重量刑,亦無理由,應予駁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