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角大廈鬆綁限制 釋放美軍無人機優勢
赫格塞斯在記者會上,取下由小型無人機送來的文件。(取自DVIDS網站)
美國防長赫格塞斯10日簽署備忘錄,改革五角大廈無人機政策,取消阻礙創新生產與取得關鍵技術的限制,進一步擴大小型無人機的生產、部署與應用;未來將放寬採購與測試無人機的權限,並要求各軍種都要進行無人機作戰模擬等訓練。
赫格塞斯在《釋放美軍無人機主導權》備忘錄指出,儘管過去3年全球軍用無人機產量大增,但在前政府官僚規範下,美軍部署小型無人機進展緩慢。爲加強美軍在無人系統領域的能力,五角大廈根據白宮6月公佈的《釋放美國無人機優勢》行政命令,提出數項具體政策改革。
小型無人機視同消耗型彈藥 下放採購權
赫格塞斯表示,將撤銷阻礙生產與關鍵技術取得的政策,將無人機採購與測試等權限下放。未來第1、2類無人機(Group 1 & 2)視同彈藥,歸類爲消耗型資產,可由各軍種O-6級軍官(例如陸軍上校、海軍上校)進行採購、測試與執行訓練。備忘錄也要求擴大無人機訓練場地,與美國聯邦航空總署(FAA)合作鬆綁區域限制。
備忘錄揭示五角大廈未來無人機政策3大重點,包含強化美國無人機制造能力、推動一線部隊取得最新技術,以及戰訓合一與模擬實戰環境。
推動無人機快速擴編 優先滿足印太需求
五角大廈將與「國防創新小組」(DIU)強化合作,擴展「藍色無人機名單」(Blue UAS List),列出經性能測試並符合供應鏈要求的無人機,並持續簡化採購流程。此外,不再全面禁止採購陸制無人機零件,也鼓勵運用3D列印等創新技術。
各軍種須在9月前成立推動無人機快速擴編的專責單位,目標是2026年底前,讓各軍種單位都配備低成本小型無人機,且優先滿足支援印太地區作戰的需求。
根據五角大廈定義,第1類無人機重量不超過20磅(約9公斤)、最大飛行高度1200呎(約365公尺)、最高速度100節(時速約185公里);第2類介於21至55磅(約9.5至25公斤)、最大飛行高度3500呎(約1066公尺)、最高速度250節(時速約463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