誤將警車當 Uber嗆「犯什麼法」 22歲醉男控警執法過當害腦震盪
▲桃園市王姓男子8日清晨在桃園區某KTV前誤開巡邏車車門,員警盤查時,王男疑不滿員警態度嗆警稱有犯法嗎?員警強行壓制進行保護管束。(圖/當事人提供)
記者沈繼昌/桃園報導
桃園市王姓男子8日清晨酒後將警車誤當Uber欲開啓車門,事後察覺是警車搖搖晃晃離去,員警下車盤查時,王男回嗆「有犯法嗎?」員警欲對其進行保護管束時,王男拒絕配合,被員警強制壓制倒地,事後到醫院驗傷發現有輕微腦震盪與多處擦挫傷,質疑員警執法過當,同時還向警政署投訴,若執法過當,希望警方能給個道歉。
▲桃園市王姓男子8日清晨在桃園區某KTV前誤開巡邏車車門,員警強行壓制進行保護管束。(圖/當事人提供)
桃園警分局指出,針對王男質疑警方執法過當部分,警方極爲重視,已由督察組指派專責人員進行調查,將檢視當日執勤員警秘錄器暨職務報告還原真相後,並依規定處理。警方強調將以客觀、公正態度主動查處,如有過當情事,將依法公正處置。
▲桃園市王姓男子8日清晨在桃園區某KTV前誤開巡邏車車門,員警壓制導致王多數擦挫傷,當事人事後到醫院驗傷驚覺有輕微腦震盪等傷勢。(圖/當事人提供)
根據當事人王姓男子指稱,桃園警方局武陵派出所對一位開錯車門民衆實施強制力逮捕,民衆在某KTV有飲酒,叫了Uber卻開錯警車車門,警車有上鎖並未入侵,一個誤會不至於要把沒前科、有正當職業民衆打成腦震盪吧,民衆翌日至同安派出所報案要對施暴員警提告,派出所竟然拒絕受理。希望警政署長明察,若是警方有執法過當,是該給民衆一個道歉。
▲桃園市王姓男子8日清晨在桃園區某KTV前誤開巡邏車車門,圖爲監視器還原真相。(圖/桃園警分局提供)
據指出,桃園警分局武陵派出所員警8日清晨於桃園區民權路某KTV前執行守望勤務時,22歲王姓男子突然上前打開警車右後車門,隨後就若無其事往車道上行走,員警見其詭異行爲及人身危險立即上前盤查。王男面對員警詢問辯稱,酒醉喝茫了誤把警車當白牌車,反質問警方開車門犯什麼罪?並且拒絕配合員警盤查受檢,員警耐心向說明任意開啓他人車門已影響安危之虞,且警車外觀塗裝及裝備與一般車輛明顯不同,當時警方開啓警示燈於執行勤務中,王男疑似酒醉且不聽員警規勸,自稱喝茫了認錯車,不理會又嗆聲叫囂,欲往車道上行走,險致來往他人車輛之行車安全秩序及自身安危。
▲桃園市王姓男子8日清晨在桃園區某KTV前誤開巡邏車車門,警方向王男說明盤查原因。(圖/桃園警分局提供)
值勤員警依據警職法第19條規定,向王男說明先行至所休息管束之際,未料王男突惱羞成怒拒絕配合並推擠拉扯員警致傷,員警隨即呼叫支援警力將王男壓制帶回,後續依違反社維法、妨害公務等罪嫌移請裁處。
▲桃園市王姓男子8日清晨在桃園區某KTV前誤開巡邏車車門,警方欲對王男保護管束時提出說明。(圖/桃園警分局提供)
桃園警分局強調,針對王男質疑警方執法過當部分,警方已責成督察組指派專責人員調查,將檢視當日執勤員警秘錄器暨職務報告還原真相,並依規定進行處理。警方秉持「不枉直、不掩飾、不庇縱、不徇私」原則,儘速釐清相關事證,以客觀、公正態度主動查處,如有過當情事,均依法公正處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