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部門:允許在南沙和港澳地區均有分支機構的銀行開展內部數據跨境流動試點
財聯社5月12日電,中國人民銀行、金融監管總局、中國證監會、國家外匯局、廣東省人民政府聯合印發《關於金融支持廣州南沙深化面向世界的粵港澳全面合作的意見》。推動跨境信用融資便利化。支持粵港澳三地徵信機構開展跨境合作,探索推進徵信產品互認。在遵守相關法律法規、安全可控的前提下,允許在南沙和港澳地區均有分支機構的銀行開展內部數據跨境流動試點。在港澳居民同意前提下,允許在南沙的港資或澳資銀行共享其母行掌握的同一居民信用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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