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發佈2025年學生資助政策

省教育廳7月16日發佈一份資助“大禮包”——2025年甘肅省學生資助政策,供廣大學生和家長應知盡知,進而安心學習。

學前教育

資助對象

省內公辦幼兒園和普惠性民辦幼兒園中具有甘肅戶籍的在園幼兒以及普惠性幼兒園中非甘肅戶籍的家庭經濟困難兒童、孤兒和殘疾兒童。

資助標準

每生每年1000元。

按照政府及價格、財政主管部門批准的學費標準,年收費低於減免標準的,按實際收費。

標準減免:年收費超過減免標準的,超出部分幼兒園可向幼兒家庭另行收取。

義務教育

免學雜費

免除城鄉義務教育學生學雜費,對城鄉義務教育學校(含民辦學校)補助公用經費。

免費教科書

向城鄉義務教育學生免費配備教科書,免費爲小學一年級新生提供正版學生字典。

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生活補助

資助對象:原建檔立卡家庭學生、家庭經濟困難殘疾學生、低保家庭學生、特困救助供養學生、孤兒、烈士子女,以及因病因災造成家庭經濟困難等存在返貧風險和致貧風險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

資助標準:經國務院同意,從2024年春季學期起提高家庭經濟困難寄宿生生活補助國家基礎標準,年生均小學由1000元提高到1250元、初中由1250元提高到1500元;家庭經濟困難非寄宿生生活補助標準繼續按寄宿生生活補助國家基礎標準的50%覈定,即家庭經濟困難非寄宿生小學生均每年625元、初中生均每年750元。在此基礎上,繼續對人口較少民族家庭經濟困難寄宿生按照年生均250元標準增加生活補助。

營養改善計劃

資助對象:農村義務教育階段所有正式註冊學籍的學生。

資助標準:每生每天5元。

按照學生實際在校天數,由學校按標準統一提供營養早餐、課間加餐或午餐。營養膳食補助資金不得以現金形式發放給學生或家長個人。

中等職業教育

國家獎學金

獎勵對象:中等職業學校(含技工學校)全日制二年級及以上在校生中特別優秀的學生。

獎勵標準:每生每年6000元,頒發國家統一印製的榮譽證書。

免學費

資助對象:中等職業學校全日制學歷教育正式學籍一、二、三年級在校生。

資助標準:一般普通專業每生每年2000元,農醫類專業(不含口腔和美容)每生每年2300元,藝術類非戲曲專業每生每年3000元,戲曲表演專業每生每年6000元。

國家助學金

資助對象:中等職業學校(含技工院校)全日制學歷教育正式學籍一、二、三年級在校涉農專業學生和非涉農專業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及我省原集中連片特困地區的58個縣(市、區)中等職業學校農村(不含縣城)學生(從2025年春季學期起)。

資助標準:從2025年春季學期起,每生每年2300元。省屬學校具體標準由學校按照每生每年1300元、2300元、3300元三檔確定,市縣具體標準由各地結合實際在120元至3500元範圍內確定,可以分爲2至3檔。

普通高中教育

免學雜費

資助對象:具有正式註冊學籍的普通高中原建檔立卡等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含非建檔立卡的家庭經濟困難殘疾學生、農村低保家庭學生、農村特困救助供養學生)。

資助標準:按照人民政府及價格,財政主管部門批准的公辦學校學雜費標準執行(不含住宿費)。

從2021年秋季學期起,對於新進入普通高中就讀的原建檔立卡等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要重新認定,符合條件的方可享受相應資助政策。其中,對於存在返貧和致貧風險的原建檔立卡等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應將其認定爲可以享受免學雜費等政策。對在經教育部門依法批准的民辦普通高中學校就讀的符合免學雜費政策條件的學生,按照當地同類型公辦學校標準給予補助。民辦學校經批准的學雜費標準高於補助的部分,學校可以按規定繼續向學生收取。

國家助學金

資助對象:具有正式註冊學籍的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

資助標準:從2025年春季學期起,平均資助標準爲每生每年2300元,省屬學校具體標準由學校按照每生每年1300元、2300元、3300元三檔確定。市縣具體標準由各地結合實際在1200元至3500元範圍內確定,可以分爲2至3檔。

研究生教育

國家獎學金

獎勵對象:納入全省研究生招生計劃內的表現特別優秀的全日制研究生。

獎勵標準:省屬高校碩士生每生每年20000元,省屬高校博士生每生每年30000元,頒發國家統一印製的榮譽證書。

學業獎學金

獎勵對象:納入全省研究生招生計劃內的省屬高校全日制研究生。

獎勵標準:按照博士研究生每生每年10000元,碩士研究生每生每年8000元。

國家助學金

資助對象:納入全省研究生招生計劃的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資收入的除外)。

資助標準:省屬高校碩士生每生每年6000元,博士生每生每年13000元。

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

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是由國家開發銀行向符合條件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髮放的、在學生入學前戶籍所在縣辦理的助學貸款。生源地貸款爲信用貸款,學生和家長爲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擔還款責任。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按年度申請、審批和發放,優先用於支付在校期間學費和住宿費,超出部分可用於彌補日常生活費。

資助對象: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新生或高校在讀研究生。

資助標準:每人每年申請貸款金額不超過25000元,且不低於1000元。貸款期限爲學制加15年,最長不超過22年。貸款學生在讀期間的貸款利息由財政全額補貼,畢業後5年間爲還本寬限期。

服兵役高等學校學生國家教育資助

在研究生教育階段應徵入伍服義務兵役、招收爲軍士(原士官)的省屬高校學生,實行學費補償、國家助學貸款代償、學費減免。學費補償或國家助學貸款代償金額,按學生實際繳納的學費或用於學費的國家助學貸款(包括本金及其全部償還之前產生的利息)兩者金額較高者執行;復學或新生入學後學費減免金額,按高校實際收取學費金額執行。

學費補償、國家助學貸款代償以及學費減免的標準,研究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過25000元,超出標準部分不予補償、代償或減免。

基層就業國家助學貸款學費代償

對到我省三類到五類艱苦邊遠地區基層單位就業的省屬高校應屆畢業生在基層工作一定期限後,對其用國家助學貸款繳納的學費進行分階段代償,代償額度按其實際繳納的學費計算,不能超過本人當年實際國家助學貸款。研究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過25000元。

勤工助學

高校學生在學有餘力的前提下,可以利用課餘時間參加高校組織的勤工助學活動,通過勞動取得合法報酬,改善學習和生活條件等。

綠色通道

家庭經濟特別困難的新生如暫時籌集不齊學費和住宿費,可在開學報到時,通過高校開設的“綠色通道”先辦理入學手續。入學後,高校學生資助管理部門根據學生具體情況開展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採取不同措施給予資助。

校內資助

學校利用事業收入提取資金以及社會捐助資金,設立獎學金、助學金、困難補助、伙食補貼、校內無息借款、學費減免等校內資助項目。

提示:本專科教育資助政策見6月29日刊出的《蘭州晚報》。

蘭州日報社全媒體記者 張鵬偉

責任編輯:王旭偉

來源: 蘭州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