翁曉玲主張不法罷免完再辦 李進勇:確保犯罪追訴有效進行

中選會主委李進勇上午赴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業務報告並備詢。記者林澔一/攝影

檢調單位查幽靈連署,國民黨立委翁曉玲昨受訪時表示,就算有不法行爲,也應該等罷免案通過再追究。民進黨立委王美惠今質詢時說,若涉及不法,應即時查處,否則是嚴重誤導社會大衆。中選會主委李進勇說,即時告發是爲確保犯罪追訴能有效進行。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今邀李進勇業務報告及備詢。王美惠表示,罷免連署若涉及不法,應即時查處,任何「等罷免案通過後再追究」的說法,不僅錯誤,更是嚴重誤導社會大衆。

王美惠指出,依刑事訴訟法第241條,公務員知悉犯罪嫌疑時即有告發義務,如果中選在罷免過程中,發現有不法行爲,是否有主動告發,又是否如某立委所主張,需待罷免案通過後再行追究?

對此,李進勇迴應,選務人員若在執行職務過程中發現違法事證,依法即須告發,這不僅是法律義務,「何時發現就是何時,不分黨派」,即時告發是爲確保犯罪追訴能有效進行,至於告發後司法機關的節奏,則尊重後續偵辦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