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警一分局偵查隊長涉貪 侵吞公積金遭檢調搜索約談

文山警一分局偵查隊長陳俊銘。(陳志賢翻攝)

臺北市警局文山一分局偵查隊長陳俊銘,遭檢舉在擔任臺北市刑大偵8隊隊長期間,挪用侵佔隊上公積金,涉嫌貪污,經北市刑大自清自檢報請臺北地檢署偵辦。北檢今天 (14日)指揮調查局新北市調查處、臺北市刑大,搜索文山一分局陳員辦公室及住處,調查局訊後將移送陳員至北檢覆訊。

據瞭解,陳俊銘曾在萬華、中山、信義等分局派出所所長,在北市刑大任職期間打詐成效卓着,2024年調任文山一分局偵查隊長,就被爆料治軍過於嚴謹,要求同仁上班時間離座就要回報行蹤,要求工作50分鐘休息10分鐘,甚至要求警員把破案獎金上繳到公積金,警員獲得5千到1萬元獎金,得貢獻20%,獲超過1萬的人則要貢獻30%。

據瞭解,陳員遭檢舉於2023年擔任臺北市刑大偵8隊隊長期間,侵佔挪用隊上公積金,涉嫌《貪污治罪條例》第5條第1項第2款「利用職務上之機會,以詐術使人將本人之物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依法可處7年以上有期徒刑。

北檢今天(14日)指揮調查局新北市調查處、臺北市刑大,持法院核發之搜索票,搜索陳俊銘住處及文山一分局辦公室位置。北檢強調,本案是北市刑大自清自檢及新北市調查處接獲檢舉報請北檢指揮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