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子走後門進臺積電花千萬 原是一場騙局

高雄高分院二審認定許女確有應承協助安排臺積電職務並收款卻未履約,判須返還全部款項並負擔利息。(資料照片)

高雄一名吳姓富商,爲讓旅居加拿大從事藝術工作的獨子返臺陪伴,輕信許姓女子所稱擁有門路,能安排臺積電文教基金會擔任執行長職位,吳男分兩次共匯款1000萬元給許女,卻遲遲未見下文,最終發現上當提告求償。案經高雄高分院審理,判許女返還全數款項並加付利息。

判決指出,吳男與許女在友人聚餐中認識,許自稱是日本富商家族成員,並擔任某公司副總經理,許女還頻繁提及與政商界人脈,以高級住宅、言談舉止塑造其背景雄厚形象,逐步取得吳男信任。

2016年間,許女聲稱自己身後有人脈,能安排吳男從事藝術創作的獨子,擔任臺積電文教基金會執行長,惟需籌措活動費用。吳男遂分別匯出2筆各500萬元款項作爲酬庸運作支出,但經數年仍遲遲未見成果。

2019年,吳男以自身財務困難爲由,提出解除委任關係並要求返還款項,許女卻以各種理由拖延並避不見面;吳男遂自行向臺積電文教基金會查證,發現該基金會根本沒有更替執行長職務計劃,吳才驚覺受騙。

法官審理時,採納吳男提出與許女的LINE對話紀錄,認定雙方確有就協助安排職務達成委任,許女卻未履約,構成不當得利。高雄高分院最終判吳男勝訴,許女須返還全部款項並負擔利息,此外,吳男另就此案提告詐欺罪,高雄地檢署已將許女起訴,刑事部分由高雄地院審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