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讓兒進臺積電 富商遭詐千萬
高雄高分院採納吳男提出與許女的LINE對話紀錄,認定許女從吳男身上獲取1000萬元資金卻未履約,構成不當得利,判決吳男勝訴。(本報資料照片)
高雄市吳姓富商爲讓旅居加拿大從事藝術工作的獨子返臺陪伴,輕信許姓女子聲稱有門路,能安排進入臺積電文教基金會擔任執行長,吳分2次共匯款1000萬元給許女,卻遲遲未見下文,最終發現上當,提告求償。高雄高分院審結,判許女返還全數款項並加付利息,可上訴。吳另提告許女涉《刑法》詐欺罪部分,檢方已起訴,高雄地院審理中。
判決指出,吳男與許女在共同友人的聚餐中認識,許女自稱出身日本富商家族,目前在臺擔任某公司副總經理。因許女頻繁對吳男提及自己的政商界人脈,又不時以高級住宅、優雅的言談舉止,塑造背景雄厚形象,逐步取得吳男信任。
2016年間,許女得知吳姓富商希望旅居國外的獨子回臺相伴,聲稱自己有人脈,能安排吳男從事藝術創作的兒子,出任臺積電文教基金會執行長,但需籌措活動費用。吳男遂分別匯出2筆各500萬元款項作爲酬庸運作支出,但經數年遲遲未見成果。
吳男2019年時以財務困難爲由,提出解除委任關係並要求返還款項,許女卻以各種理由拖延並避不見面,吳男遂自行向臺積電文教基金會查證,發現該基金會根本沒有更替執行長的計劃,吳才驚覺受騙,一狀告上法院。
一、二審法官審理時,均採納吳提出與許女的LINE對話紀錄,認定雙方確有就協助安排職務達成委任,且許女從吳身上獲取1000萬元資金卻未履約,構成不當得利,綜合雙方往來紀錄,法院判決吳勝訴,許女必須返還吳提供的所有資金並加計利息。此外,吳另就此案提告詐欺罪部分,高雄地檢署已起訴許女,高雄地院審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