猥褻未成年繼女573次!新北狼父辯稱「叛逆期被反咬」 遭重判12年
新北市一名男子自2017年起,其繼女小學四年級至國中一年級爲止,長年以每週至少3次頻率猥褻繼女共573次;待繼女升上國一後,又於2020年11月至2021年4月間,5度逼迫繼女爲其口交。新北地方法院依強制猥褻及強制性交罪重判這名狼父12年徒刑。
判決指出,這名狼父自2017年9月起與當時小四的被害人同住,不時還會同睡一室,被害人生母則因工作忙碌鮮少在家,因此男子屢屢利用兩人獨處時,違反被害人意願,徒手撫摸被害人胸部及下體,或以生殖器觸碰被害人下體。
自2020年11月起,男子變本加厲,不顧被害人言詞及肢體行動拒絕,強行逼迫被害人替他口交,前後共5次。直到2022年4月,被害人準備升國二前,再也忍無可忍搬離住家到阿姨家住,決定報警提告。
男子到案後否認犯行,辯稱是被害人進入叛逆期交了男友,不想被自己和生母管教才反咬他一口。但法官查出,被害人在學校曾因自殘接受輔導,並出現負面、低潮、生氣、無奈、哭泣等情緒。
學校輔導老師認爲,男子身爲繼父卻疑似將身爲繼女的被害人當成情緒配偶,兩人對話完全跨越應有界線;後來與被害人同住的阿姨也證稱,被害人小學5、6年級的時候就曾說繼父會摸她屁股跟胸部,讓她很噁心。法官除不採信男子辯詞,並審酌其否認犯行且未道歉及和解,犯後態度不佳,依法予以重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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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一名男子自繼女小四至國一爲止,長年以每週至少3次的頻率猥褻繼女共573次、逼迫口交性侵5次,遭新北地院依強制猥褻及強制性交罪重判12年。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