猥褻受害童竟要做15次案情陳述 監委要查誰疏失
監察院。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新北市一名圍棋老師對12名兒童加重猥褻及違法拍攝兒少性影像,由地方法院一審判決有期徒刑22年。不過,監察委員紀惠容、葉大華表示,該案歷經14小時完成初步報案程序,且需兒童陳述15次案情,將深入調查相關機關及人員有無怠惰失職。
新北市一名李姓圍棋老師,涉嫌利用私人經營的圍棋教室,多年來猥褻12名幼童,還拍下不雅影片留念欣賞,新北地方法院日前依對未成年成猥褻及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性騷擾防治法等共64罪,重判李男22年徒刑。
多位立委及多個民團,先前也開記者會,指該案包含警政、衛政、社政、教育、司法的「性侵害案件協助網絡」中,每個環節都不友善,導致被害人做了15次案情陳述,因此向監察院陳情,盼能協助調查多項問題並追蹤改進作爲。
監察院表示,新北市土城區圍棋才藝班12名兒童遭圍棋老師猥褻,受害者家屬從報案開始歷經14小時始完成初步報案程序,且受害兒童竟須重複陳述高達15次相關案情,現行報案、驗傷、學校通報、詢問等相關處理機制疑涉有諸多缺失,嚴重損害其權益。
紀惠容、葉大華對該案甚爲關切,已申請立案調查。兩位監委表示,該案實情始末爲何?警政、社政、醫療、學校、檢察等機關處理過程中有無違失?相關人員有無怠惰失職情事?有關友善兒少被害人的機制,例如「性侵害案件減少被害人重複陳述作業」、「司法詢問員」等落實情形如何?相關權責機關有無善盡主管機關監督管理之責?事涉兒少保護權益,有深入調查之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