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停被抓包竟開車撞警 駕駛辯「只是想離開」下場慘了

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駕駛阿興(化名)2021年4月間因違規停車被警員抓包,他竟開車衝撞警員後落跑,事後卻辯稱「不敢撞警察,心裡只想離開現場」。臺中地院法官沒有采信阿興的說詞,日前依犯駕駛動力交通工具妨害公務執行罪,判處他有期徒刑6個月,得易科罰金18萬元。

▲阿興違停被稽查,竟開車衝撞警員後落跑。(示意圖/VCG,與本案當事人無關。)

判決書中記載,阿興2021年4月間將車子暫停在臺中市北屯區國強街與北華街路口,因違規停車,被警員撞見並上前執行交通稽查,他竟開車衝撞警員及警用機車,隨後逃逸,造成警員受傷。

阿興到案之後坦承有遇到稽查,但否認衝撞警員,「不敢撞警察,心裡只想離開現場」。不過,檢方表示,當時警員要求查看證件,阿興不僅沒有提供證件,還趁着返回駕駛座的機會開車落跑,整個過程都被警員的密錄器拍下,足以證明他根本無意接受警員盤查,因此不採信他的說詞,訊後仍依法將他起訴。

臺中地院法官認爲,阿興在警員執行交通稽查時拒絕受檢,還開車逃逸,藐視國家公權力,影響公務順利執行,危害警方執行職務的嚴正性及執法尊嚴,行爲確實不當,最終依犯駕駛動力交通工具妨害公務執行罪,判處他有期徒刑6個月,得易科罰金18萬元,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