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局不會通靈」林靜儀談臺大狼醫事件 院方早就可通報
▲衛福部次長林靜儀,資料照。(圖/記者屠惠剛攝)
記者洪巧藍/臺北報導
臺大醫院婦產部黃姓住院醫師於2021年趁執勤急診工作時性侵就診女子,直到近日法院判決出爐,北市衛生局才啓動醫師懲戒程序,期間他雖遭臺大記過,仍完成相關訓練還到桃園某診所任職。衛福部次長林靜儀今日受訪表示,只要違反醫學倫理就符合啓動懲戒委員會條件,不一定得等到判刑。她直言「衛生局不會通靈」,臺大院內早在確認性騷成立就可主動通報,可以更早開始流程。
該名黃姓住院醫師當時謊稱要進行「性反應測試」,甚至還說「沒有做到高潮的話,結果可能會有影響」,性侵就診女病患,臺北地院審結依趁機性交罪判處3年有期徒刑。北市衛生局局長黃建華今(17)日受訪表示,衛生局已經啓動醫師懲戒委員會的流程,正在進行事實蒐集,預計7、8月開會審議。
然而案件發生超過3年纔開始進行懲戒程序,這段期間該名醫師還持續行醫,遭外界質疑動作太慢。臺大醫院發言人陳彥元解釋,女患者2021年6月提告後,醫院即主動展開性騷委員會進行調查,同年9月確認性騷屬實記過處分,依性騷相關法規通知社會局,且委員會並未認定應將該名醫師送懲戒,纔沒通知衛生局。
林靜儀受訪表示,《醫師法》25條規範醫師移付懲戒情事,除第二項的「利用業務機會之犯罪行爲,經判刑確定」,另有第四項「執行業務違背醫學倫理」,不一定要等到判刑,就以住院醫師對病患看診做出那樣的動作「難道沒有違反醫學倫理嗎?」
「衛生局無法通靈知道臺大發生什麼事。」林靜儀說,臺大性平相關會議開完之後,就應該主動向衛生局通報,如果當時有這樣做,後續懲戒委員會等程序早就開始走了。
▲北市衛生局長黃建華出席臺大醫院慶祝130週年院慶義診活動。(圖/記者洪巧藍攝)
黃建華則提到,違反倫理規定事件嚴重程度不同,目前法規上沒有規範「哪個程度」必須通知衛生局,應修正醫師法、醫師懲戒辦法,衛生局則會與中央配合。林靜儀則強調,現行規定已有工具可用,但法條若有修改必要,也可討論修法。
林靜儀表示,在醫院受訓的住院醫師或者實習醫師都會被提醒,包含男醫師單獨接觸女病人應該要有護理人員陪同,另也有女醫師巡房接觸男性病患時,也可有護理師陪同,這些都是有相關準則可以依循,不一定完全不會出事,但醫師至少要依照規則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