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期三個月!集中整治這些違規行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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蒼 溪 縣 公 安 局
蒼溪縣綜合行政執法局
關於開展城市管理領域
突出問題專項整治的
通 告
爲規範城區交通秩序和市容市貌,切實優化縣城人居與營商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四川省城鄉環境綜合治理條例》《廣元市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決定在縣城區開展城市管理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整治。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整治時間
2025年6月15日至9月15日。
二、整治範圍
縣城區。(東至百利大橋北岸,南至廣南高速蒼溪出入口,西至回水社區躍進橋,北至仁信醫院)
三、整治內容
(一)車輛違規停放與停車資源優化。整治機動車違規佔用非機動車道、人行道、綠化帶停放;摩托車、電動車、共享單車、快遞車無序停放,佔用機動車道或在人行道、非規劃區域停放;流動水果攤販在街道路口隨意停放影響交通問題。
(二)公共基礎設施破壞與智能短板。整治未經批准擅自開挖城市道路或綠化帶;惡意破壞綠化樹木、護欄、燈箱、攔路石球等城市設施。
(三)犬隻管理不規範。整治未經登記、檢疫、敞放,違規攜犬進入公共場所、公共綠地等;違規兜售犬隻;因犬引發的違反治安管理和犯罪問題。
(四)環境衛生管理。整治不按規定地點傾倒、投放、清運、處置生活垃圾;施工單位亂堆放、傾倒或運輸中丟棄、拋撒固體廢物;商家不落實“門前五包”(衛生、秩序、綠化、設施、文明)責任,不按規定排放生活污水等問題。
(五)戶外廣告整治。整治未經審批、超過審批期限設置的廣告、招牌,無主、存在安全隱患的廣告牌和影響城市市容、交通的廣告牌和店招店牌。
四、責任追究
(一)對違反本通告規定的行爲,公安、綜合執法、市場監管等部門將依據相關法律法規予以勸導,督促改正違法行爲,情節嚴重的予以處罰,並通過網絡、電視等媒體進行集中曝光。對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以及其他組織的黨員和公職人員違反本通告規定的,除依法予以處罰外,將一律抄告本人所在單位或組織,情節嚴重的移交紀檢監察部門。
(二)凡不符合城市容貌標準,違反本通告市容環境整治內容的,由蒼溪縣綜合行政執法局依據《四川省城鄉環境綜合治理條例》等相關法律規定進行處罰;凡不按規定遵守交通秩序的違法、違章行爲,由交警部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關法律規定進行處罰,對違停車輛依法進行拖移。
(三)對阻礙執法部門依法執行公務和執法活動的,公安機關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依法予以處罰;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請廣大市民積極支持、配合整治工作,自覺遵守相關法律法規,堅決抵制各類違法行爲和不文明陋習,共同營造安全、文明、和諧、通暢、有序的市容環境。歡迎廣大市民參與監督,積極向有關部門檢舉揭發各種違法行爲和不文明行爲。
特此通告!
蒼溪縣公安局
蒼溪縣綜合行政執法局
2025年6月19日
2025廣元高考
廣元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