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了保護年輕球員! 教士小塔提斯控告「BLA」違法放貸

▲小塔提斯爲了保護年輕球員,提告BLA。(圖/達志影像/美聯社)

實習記者蘇嘉偉 / 綜合報導

教士球星小塔提斯(Fernando Tatis Jr.)近日對協助年輕運動員取得資金的企業「Big League Advantage, BLA」提出訴訟,指控該公司以「打出成績後再還款」爲名,實則進行違法放貸並對弱勢球員進行經濟剝削。

BLA創辦人爲前費城人投手施瓦默(Michael Schwimer),公司主打的投資方式爲,先提供一筆資金給年輕選手,若未來選手沒有升上大聯盟可免還款,但一旦登上大聯盟,則需按規定比例繳交生涯收入給該公司。

小塔提斯在2017年與BLA簽約,當時他仍在小聯盟發展,雙方協議若他日後晉升大聯盟,需從收入中分潤給BLA,儘管此模式表面上爲「投資支持」,但小塔提斯及律師團隊認爲該行爲已構成未經許可的非法貸款。

小塔提斯在訴狀中批評,「BLA長年躲避法律監管,吸取選手收入,實質上是無執照的放貸機構。」他進一步強調,此次訴訟不只是爲了自己,更是爲了保護來自拉丁美洲等經濟弱勢地區的年輕球員,「這些人只是想追逐夢想、改善家庭生活,卻被不公平條件所困,我希望他們能遠離掠奪性金融交易,專注於熱愛的棒球。」

▲根據當時籤屬的合約,小塔提斯目前需要支付BLA高達3400萬美元。(圖/達志影像/美聯社)

小塔提斯的代理律師赫茲柏格(Robert Hertzberg)強調,BLA未具備貸款執照,卻違反加州消費者保護法,違法提供高風險貸款,且對協議內容有所隱瞞。

根據赫茲柏格說法,小塔提斯當年從BLA獲得200萬美元預付款,代價是未來總收入的10%歸BLA所有。

自2021年小塔提斯與教士簽下14年、總值3億4000萬美元合約後,他目前已須支付大量分潤,若未來再籤新約,也仍需繼續支付BLA。

赫茲柏格指出,儘管小塔提斯的合約當時是在多明尼加簽署,但由於他目前居住於加州,依法可受到當地消費者保護法的保障,他也強調,此次提出訴訟除了維護個人權益爭議外,更希望能爭取公共禁令,防止未來有更多年輕球員落入類似陷阱。

事實上,這並非BLA首次被提告。2018年,前大聯盟球員米吉亞(Francisco Mejía)也因被要求將10%收入交予BLA而興訟,但該案最終撤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