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了120元箭竹筍! 男子持刀偷割遭判刑「結果出爐」

男子持美工刀偷割1斤、市價約120元箭竹筍,南投法官依攜帶凶器竊盜罪判處有期徒刑3個月,若易科罰金摺合9萬元。(民衆提供/楊靜茹南投傳真)

南投縣鎮58歲林姓男子持美工刀,在埔里鎮一處竹林園偷割箭竹筍,採了約1斤即遭地主發現遭扭送法辦,南投地方法院審理後認爲,他將竊盜物還給失主,不予加重其刑,依攜帶凶器竊盜罪判處有期徒刑3個月,若易科罰金摺合9萬元。

判決書指出,林姓男子有多項毒品前科,新舊案合併應執行刑6年2個月,2022年假釋出獄,隔年8月保護管束期滿,今年3月27日下午,他開車至埔里鎮一處竹林園,發現大門敞開,裡面沒人,持美工刀潛入竹林園偷割約1臺斤、市價約120元的箭竹筍。

林男偷割1斤箭竹筍準備離去,遭迎面而來的園主逮個正着,原主驚呼「賊仔!邁走」,隔壁地主聞聲立刻加入圍捕行列,兩名地主包抄竊賊並報警,林男遭警察扭送法辦。林男坦承不諱,並將竊得1斤箭筍還給園主。

南投地院法官認爲,林男攜帶美工刀偷箭竹筍,犯後坦承犯行,並當庭賠償被害人損害,尚見悔意,而所竊取的箭竹筍也還給被害人,美工刀雖然有危險性,僅作爲竊取工具,倘若科以攜帶凶器竊盜罪最低法定刑度有期徒刑6月,有過重之虞,酌減其刑,處有期徒刑3個月,若易科罰金摺合9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