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建人須負擔拆除費用!桃園強制拆除違章建築收費條例拚過關

桃市府上週在市政會議通過「桃園市強制拆除違章建築收費自治條例」草案,近期將送市議會審議,若獲通過,未來強制拆除違建時,得向違建人或相關義務人收費,盼嚇阻違規。圖/桃園市建管處提供

桃園市目前列管違建約7.4萬件,市府近年積極代拆,但相較臺北2015年就制定拆除收費標準,桃市卻尚未向屋主收費,造成不小財政負擔。爲此,市府上週在市政會議通過「桃園市強制拆除違章建築收費自治條例」草案,近期將送市議會審議,若獲通過,未來強制拆除違建時,得向違建人或相關義務人收費,盼嚇阻違規。

市府統計,目前桃園違建查報列管件數約7.4萬件,近5年每年都新增約7000件,但每年拆除量能僅約3500件至3600件,至少需20年才能拆光既有違建。另,市府每年編列拆除費用約2000萬元,卻未向屋主收費,不僅造成財政負擔,也被民代批評懲罰性不足,難以對違建人產生足夠嚇阻效果。

建管處長莊敬權表示,目前違章建築的強制拆除工作由市府主動執行,雖依「建築法」規定,強制拆除建築物,拆除費用由建築物所有人負擔,市府2019年時也曾提出違建強制拆除的收費草案,但因當時收費標準無法說服議會,未獲議會覈定,這次修法參考雙北作法,重新修正和補強條文內容。

草案中明定收費基準、程序及權利保障機制,未來將依據不同拆除類型的建築材料計算,每平方公尺收費從200元到1700元計價;收費目的是爲有效落實公平正義負擔原則,透過向違建人或相關義務人收取執行成本,建構更具效率且公平的違章建築管理制度。

莊敬權提到,本次法案若爭取通過,包括「大型施工中違章建築」及「影響公共安全違章建築」等重大案件將優先排拆,並依條例規定追收拆除費用。

議員舒翠玲表示,桃園違建經過20多年卻不減反增,關鍵就在於市府編的預算永遠不夠拆,違建增加的速度永遠比拆除來得快,現在訂定違建拆除收費機制,應可有效遏止違建增長,也建議針對建築師實施扣點制度,防止大型建案違法二次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