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反反假貨幣業務管理規定等,廣發銀行青島分行被罰30.2萬元

據中國人民銀行青島市分行官網消息顯示,廣發銀行青島分行被警告並罰款30.2萬元。

具體違規行爲如下:

1.違反信用信息採集、提供、查詢及相關管理規定;

2.違反反假貨幣業務管理規定;

3.未按規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

時任廣發銀行青島分行行長陳某江被罰款1.6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