圍標嘉市除草、修木標案逾1800萬 2園藝業者判決出爐
臺南2園藝業者圍標嘉市府標案逾1800萬元,嘉義地方法院判決陳男1年徒刑,吳女9月徒刑,都得易科罰金、緩刑。(本報資料照)
在臺南經營園藝公司的陳姓業者、吳姓業者,遭控2年前合謀圍標,得標嘉義市植栽除草、修剪樹木等3件標案,共逾1800萬元,嘉義地檢署起訴違反政府採購法,嘉義地院判決陳男1年徒刑、緩刑3年,吳女9月徒刑、緩刑2年。可上訴。
33歲陳男與33歲吳女在臺南各開1家園藝公司,2022年12月間嘉義市政府辦理植栽除草、灌木修剪等4件標案,因政府採購法規定標案須有3家廠商以上投標才能決標,2人爲確保有3家廠商投標,商議用各自的公司名義投標。
開標結果,陳男與吳女的公司共得標3件,共約1800餘萬元,但後來市府發現2家公司投標的文件幾乎如出一轍,疑似同家公司或同一人製作的文件,調查後認爲事有蹊蹺,進而舉發。
檢方調查,2家公司投標文件押標金支票號碼連號,又有彼此互相支出押標金支票的異常關聯性,投標文件的列印缺失、格線變形等狀況一模一樣,字跡雷同。
經查,陳男坦承製作投標文件,吳女的吳姓堂弟負責電商直播、出貨,吳男於2022年12月間曾購買40萬元銀行支票,作爲陳男公司其中1件標案的押標金支票。
法官審結,判決陳男1年徒刑、得以1000元折算1日易科罰金,緩刑3年,並於判決確定1年內支付公庫20萬元;陳男的公司執行罰金10萬元,緩刑2年。
吳女9月徒刑、得以1000元折算1日易科罰金,緩刑2年,並於判決確定1年內支付公庫15萬元;吳女的公司執行罰金10萬元,緩刑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