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31萬當共諜 2空軍士官遭判刑

空軍士官蘇冠穎、葉鑫亮分別收受賄賂,提供軍事機密資料,最高法院依違背職務收賄罪各判刑五年八月、五年十月確定,須入監。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起訴指出,二○一五年黃龍瀧父子前往福建廈門經商後,結識福建臺辦鍾姓官員,二○一九年又結識廣東廣州臺辦張姓官員,鍾男、張男利誘黃氏父子在臺收集秘密文書,吸收我國現役軍人,發展共諜組織。

黃龍瀧父子從二○一七至二○二一年間,先後吸收昔日球隊隊友或國中同學蘇冠穎、葉鑫亮,以利誘提供營區設施、漢光演習資料及照片。二○一九至二○二○年,蘇冠穎將取得軍事機密資料交給黃龍瀧,收取賄款十萬元。

葉鑫亮也在二○二一年九至十月,將取得相關軍事機密資料帶回住處,通知黃聖峪前來拍照,收受賄款廿一萬元賄款。黃龍瀧父子則分獲四十五萬六千元、一百二十六萬元。黃龍瀧、黃聖峪去年已被最高法院各判刑八年定讞。

至於蘇冠穎、葉鑫亮原被依公務員違背職務收賄罪分判七、六年,最高法院發回更審;更一審認爲,蘇男、葉男無犯罪前科,犯後坦承犯行,並繳回犯罪所得,主動供出扣案手機內建照相程序、犯後態度佳,分別判葉男五年十月、蘇男五年八月徒刑,均宣告褫奪公權四年。

案件上訴三審,最高法院認爲判決認事用法沒有違誤,量刑妥適,駁回上訴,全案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