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孝鬆:開放也是重要的營商環境

營商環境是企業等經營主體在市場經濟活動中所涉及的體制機制性因素和條件。在現代經濟中,營商環境是企業發展壯大不可或缺的要素,對於企業經營績效和發展前景產生重要影響。今年3月,習近平總書記在貴州考察時強調,“一個地方的發展活力同營商環境密切相關”“開放也是重要的營商環境”。這不僅深化了對營商環境內涵的認識,也拓展了營商環境的外延,爲我國建設一流營商環境指明瞭方向,展現了推動高水平對外開放的決心。

營商環境包括影響企業活動的社會要素、經濟要素、政治要素和法律要素等,是一項涉及經濟社會改革和對外開放衆多領域的系統工程。一個地區營商環境的優劣直接影響着招商引資的水平,同時也直接影響着區域內的企業以及經濟發展、財稅收入、社會就業等。良好的營商環境是一個國家或地區經濟軟實力的重要體現,改善營商環境也是提高綜合競爭力的必要前提。

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的決定》,對優化營商環境作出了新的部署,提出了一系列重點舉措和戰略安排。概括而言,一流的營商環境,要兼具市場化、法治化和國際化特徵。其中,打造國際化的營商環境,一般來講,是強調加快國內製度規則與國際接軌,通過優化管理體制、擴大市場準入、完善服務保障,實現營商環境更爲開放包容。而開放是中國式現代化的鮮明標識,以開放促改革、促發展是我國現代化建設不斷取得新成就的重要法寶。因時順勢,持續營造國際化一流營商環境,加快建設更高水平開放型經濟新體制,是加快塑造國際競爭合作新優勢的必然要求。可以說,開放與打造國際化營商環境是內在統一、相互成就的。

其一,開放與國際化營商環境具有高度統一的內涵。營商環境是市場經濟體系的關鍵要素,開放性是市場經濟的基本特徵之一。對我國來說,建設高水平開放型經濟是構建高水平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題中之義。一個高度開放的市場不僅能夠吸引來自世界各地的投資,而且有助於吸收先進技術、推動技術進步和產業升級,爲企業發展提供廣闊的空間和機遇,促進經濟繁榮,提升國家綜合競爭力。從這個意義上說,開放就是重要的營商環境。

其二,國際化營商環境是推進高水平對外開放的重要保障。當前,我國經濟發展面臨的外部環境發生了深刻的變化,逆全球化思潮暗流涌動、貿易保護主義擡頭、各類不確定性增加。越是在這樣的環境中,越要維護全球化發展,打造國際化營商環境。具體而言,就是要依託我國超大規模市場優勢,穩步擴大規則、規制、管理、標準等制度型開放,更好地吸引全球資源要素,增強國內國際兩個市場兩種資源聯動效應,提升貿易投資合作質量和水平,以國際化營商環境的確定性應對外部各種不確定性,從而爲推進高水平對外開放保駕護航。

其三,高水平對外開放有助於打造一流的國際化營商環境。在40多年改革開放的實踐中,我國經歷了由商品和要素流動型開放向制度型開放轉變的過程。改革開放之初,我國主要致力於削減貿易壁壘、放寬市場準入,爲“引進來”和“走出去”提供政策支撐和保障。可以說,這是通過政策變革來促進商品和要素的跨國流動。隨着改革開放的深入推進,創新吸引外資、擴大開放的方式舉措,建設更高水平開放型經濟新體制的要求更爲凸顯。2018年中央經濟工作會議首次提出“制度型開放”。這是聚焦規則與制度層面的改變,要求主動對標和對接國際先進的市場規則,在清理國內不合理、不相容的法律法規基礎上,進一步形成與國際貿易和投資通行規則相銜接的、規範透明的相關制度體系和監管模式。由此可見,制度型開放以規則、規制、管理和標準等爲主要內容,以打造透明穩定可預期的制度環境爲目標,一定意義上是連接國內外經貿規則的橋樑,可以爲優化營商環境掃清制度障礙,有助於打造一流的國際化營商環境。

開放是我國經濟高質量發展的必然要求。對外開放沒有止境,打造一流營商環境也非一日之功。未來,要站在加快構建新發展格局的高度,既加快建設全國統一大市場,實現准入暢通、規則一致、設施聯通和監管協同,又主動對接國際高標準經貿規則,在產權保護、環境標準等領域實現規則、規制、管理、標準相通相容,同時有序擴大自主開放和單邊開放,持續打造開放範圍更廣、開放領域更多、開放水平更高的國際化營商環境。

一是擴大自主開放和單邊開放。要始終以國家利益和發展需要爲出發點,拓寬人才、技術和資金等雙向開放通道,通過構建立體化的開放政策體系,引領全球資源要素流向並逐步重構配置版圖。堅持以開放促改革、促發展,縱深推進全國統一大市場建設,以更加優質的服務、更有價值的創新、更高質量的人才等,打造有利於創新要素集聚、發展動能提升的良好環境。

二是擴展開放領域。進一步有序擴大商品市場、服務市場、資本市場、勞務市場等領域的開放。擴大鼓勵外商投資產業目錄,合理縮減外資准入負面清單,推動電信、互聯網、教育、文化、醫療等領域有序擴大開放。主動對接國際高標準經貿規則,積極開展經貿規則創新試驗,營造開放包容的國際化營商環境。

三是提升開放質量。相關部門要積極主動作爲,提升政策供給的精準性、有效性,培育外貿新動能。優化完善“口岸+目的地”聯合監管、“白名單+風險監測”、第三方採信等模式,深化加工貿易改革,支持高新技術產業、鏈主企業發展,促進產業鏈供應鏈安全穩定。同時,還要推動放寬外資准入、加大服務外商投資力度等,用高效透明的政務環境、公平正義的法治環境、開放有序的市場環境、誠信守約的人文環境、綠水青山的生態環境吸引更多投資,以一流營商環境建設不斷提升發展活力。

(本文來源:經濟日報 作者系北京市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研究中心特約研究員 王孝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