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上公開售賣霸凌視頻 未成年絕不能成施暴“保護傘”|熱點即閱

封面新聞記者 羅田怡 楊霽月 周彬

今年4月21日,17歲的小彤在瀋陽市鐵西區萬達廣場地下通道遭多名女生圍毆,只因在一名男生社交賬號下留了言,與霸凌者在網絡上發生糾紛。三個月過去了,霸凌者不僅毫無悔意,反而變本加厲:把打人視頻標價6.6元在網上售賣,還開直播炫耀施暴經歷,更囂張地叫嚷“未滿14歲不予處罰”。在霽月看來,這已經形成了一條“施暴—傳播—牟利”的灰色產業鏈。

值得關注的是,6月27日,新修訂的《治安管理處罰法》已經通過,將於2026年1月1日起施行。新法明確規定:對已滿14週歲不滿16週歲以及已滿16週歲不滿18週歲初次違反治安管理但情節嚴重、影響惡劣的,或者已滿14週歲不滿16週歲一年內二次以上違反治安管理的,依法執行行政拘留。法律對未成年人違法犯罪的威懾力正在不斷加強。

我們希望看到每一起霸凌案件發生後,法律都能迅速、有力、到位地發揮作用。那些試圖鑽法律空子的未成年人及其家長應當認清形勢:法律正在不斷完善,“欺凌他人”的代價只會越來越高,未成年人也不會再是犯罪的“免罪金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