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拍「陶瓷玻璃禮盒」盜圖重製 女違反著作權法遭起訴
一名46歲邱姓女子未經授權,擅自重製並公開傳輸網路上「陶瓷玻璃禮盒組」商品照,並在其經營的網拍平臺上販售商品,因侵害原圖作者某貿易公司的著作財產權遭提告。桃園地檢署偵結,認定邱女行爲已違反著作權法,依法起訴。
起訴書指出,邱女明知「陶瓷玻璃禮盒組」的圖片爲某貿易公司享有著作財產權的攝影、美術著作,未經同意或授權,不得擅自重製、公開傳輸、展示。然而,邱女卻基於違反著作權法的犯意,於去年2月28日前某時,透過網路下載重製圖片。
隨後,邱女利用其申設的Yahoo拍賣購物平臺帳號將重製的圖片公開傳輸、展示在其賣場,侵害貿易公司的著作財產權,直到公司員工於去年2月28日瀏覽網路賣場時發現,全案才因此曝光。
檢方認爲,邱女的行爲涉嫌違反著作權法擅自以重製之方法侵害他人之著作財產權罪,及同法擅自以公開傳輸、展示之方法侵害他人之著作財產權罪;邱女行爲屬於想像競合犯,從一重處斷,依涉犯擅自以重製之方法侵害他人之著作財產權罪起訴,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75萬元以下罰金。
46歲邱姓女子未經授權,擅自重製並公開傳輸網路上「陶瓷玻璃禮盒組」商品照,並在其經營的網拍平臺上販售商品,因侵害原圖作者某貿易公司的著作財產權遭提告。記者周嘉茹/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