忘記報稅怎麼辦?免緊張 財政部教你補報3步驟

報稅示意圖(圖/吳靜君攝)

113年度所得稅結算申報已經結束,忘記申報怎麼辦?財政部告訴你,如果在未經檢舉或經稽徵機關調查前 自動補報繳,只要加計利息,可免予處罰。提醒逾期申報的民衆儘速辦理補報。

補報要3步驟,第一,主動向戶籍所在地國稅局 辦理人工申報,如果不方便前往,可就近任一國稅局查調所得,但僅限本人資料,非申報戶泉員資料,及填寫申報書。

繳稅案件請持「綜所稅自動補報稅額繳款書-15H 」至代收稅款金融機構(郵局不代收)現金繳納。自原繳納期限屆滿也就是今年6月30日次日起至補繳日止,依郵政儲金 1 年期定期儲金固定利率1.725%,按日加計利息。最後將申報書、繳款書(證明聯)及相關證明文件送(寄)至戶籍所在地國稅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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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時,財政部也提醒,如果本人親辦前往國稅局請攜帶本人身分證正本;委託代辦的話,需要委託人身分證正本或影本,須切結與正本相符、印章、委任書,以及受託人身分證正本。

如有新增扣除額也要檢附相關證明文件。若有如有退稅則還要提供提供金融機構帳戶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