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紅館長涉恐嚇危害安全及煽惑他人犯罪 檢命15萬交保
網紅館長陳之漢日前在網路上出現斬首總統言論,今天下午到刑事局到案接受偵訊,館長表示,他沒有恐嚇意圖,只是接受網友提問時蹦出的話語,刑事局詢問後,館長隨即由律陪同在下午4時許到新北地檢署由檢察官進行覆訊後,檢察官復訊後命15萬元交保。
陳之漢今天下午由律師陪同前往新北地檢署前受訪表示十分不解,明明他是在保護臺灣人,但今天卻在地檢署接受調查,保護臺灣的人卻要接受調查,反而是那些讓臺灣停滯不前、整天製造分裂和糾紛的高官,卻過得輕鬆又自在。
陳之漢開庭前說,就看檢察官怎麼決定,如果決定羈押他,那他真的是「立地成佛」了,真的會被他們變成神明,絕對是真的。
經過約20分鐘庭訊,檢察官認陳之漢涉嫌刑法153條第1款煽惑他人犯罪、第305條恐嚇危害安全罪,諭知15萬元交保。
「交保好嗎?」館長走出法庭後表示,檢察官在庭上如此問他,他說,檢察官人非常好,有感受檢察官受到民進黨的壓力,他交保對親綠媒體而言,交保就好像他有罪,新聞更好做,他強調,沒有限制出境,仍會前往中國大陸進行直播。
網紅館長陳之漢涉犯恐嚇危害安全及煽惑他人犯罪2項罪名,檢察官今訊後諭令15萬交保。記者王長鼎/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