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傳紅線違停只罰3000元? 南警打臉:可連續舉發、依法拖吊

▲臺南市警六分局交通分隊分隊長呂雅敏澄清紅線違停「罰一次就能停整月」是假訊息,將持續加強取締違規行爲。(記者林東良翻攝)

記者林東良/臺南報導

針對近日網路流傳「紅線違停一個月只需繳3000元罰鍰,就能隨便停」的錯誤說法,臺南市警局第六分局13日鄭重澄清,該說法嚴重誤導民衆,警方對於紅線違規停車行爲可連續舉發,並視情況依法通報拖吊,呼籲駕駛人切勿心存僥倖,以免得不償失。

臺南市警六分局交通分隊分隊長呂雅敏表示,紅線區域屬明確禁止停車區域,違停行爲經警方發現後,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5條可依法裁罰新臺幣600元以上、1200元以下,且若車輛未立即移置,警方可重複舉發,甚至通知拖吊作業。

呂雅敏分隊長指出,有些民衆誤以爲罰單是「一張解決」,事實上警方具有連續執法權,只要違停未改善,就可能累計多張罰單,加上拖吊與保管費用,總金額遠超過單一罰鍰,提醒民衆切勿貪圖方便或心存僥倖。

警方也強調,紅線禁停是爲了維護行車視距與人車通行安全,尤其在學校、醫院、巷弄出口等處違停,極可能造成交通事故或救災延誤。第六分局將持續透過錄影巡邏與定點巡查方式加強取締違規,營造安全有序的用路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