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傳光復鄉發現大體 應變中心駁斥假訊息最高恐處無期徒刑
花蓮光復鄉災民與志工持續清理家中的淤泥與垃圾。記者葉信菉/攝影
花蓮縣馬太鞍溪堰塞湖洪災至今已釀成18死6失聯125傷,有社羣媒體發佈疑似志工在光復鄉佛祖街、自強路發現大體訊息,經花蓮縣消防局查證後爲誤報。中央災害應變中心提醒,散播有關災害謠言或不實訊息,若因而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7年以上有期徒刑。
中央災害應變中心表示,依災害防救法第53條規定,明知災害不實訊息,而通報消防或警察單位、村(裡)長或村(裡)幹事者,可處3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金。散播有關災害之謠言或不實訊息,足生損害於公衆或他人者,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100萬元以下罰金。若因而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7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消防署建議民衆在分享災害相關消息前,應先仔細查看消息來源是否值得信賴,並可透過消防署官網即時新聞澄清專區,或消防防災e點通闢謠專區,確認訊息正確性,避免錯誤的訊息影響災區救災之效能,並維護災害防救秩序及社會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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