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報社評》WTO 大陸願承擔臺灣可協助
旺報社評
中國大陸決定不再要求WTO特殊與差別待遇(Special and Differential Treatment, SDT),這不僅是對自己經濟地位的重新定位,更是對多邊貿易體制的制度性表態。此一宣示標誌中國將從過去的制度受益者,逐步轉型爲制度承擔者與規則塑造者。對臺灣而言,這不僅是觀察大陸制度戰略的窗口,更是兩岸合作策略的契機。
大陸轉型爲制度承擔者
大陸自2001年加入WTO,便以開發中國家身分享有SDT所提供的政策空間與過渡期保障。然而,隨着其經濟總量、製造能力與全球貿易影響力的迅速擴張,SDT的適用性逐漸受到質疑。美國與歐盟等主要成員國長期批評中國在享有SDT的同時,卻未展現相應的制度承擔與市場開放。中國此次政策調整,迴應了外部壓力,也展現出其在全球治理中的角色轉型。
值得注意的是,中國並未全面放棄SDT,而是選擇在「未來談判」中不再主動尋求新增待遇,但強調「中國仍是開發中國家」,一方面保留既有協定中的權益,二方面選擇與開發中國家站隊,顯示其制度承擔的選擇性與策略性。
此一轉向對WTO與世界貿易都具有深遠的意涵。SDT制度原本是爲了保障發展中成員在面對高標準規則時的調適空間,但在全球經濟重心轉移與制度碎片化的背景下,SDT逐漸成爲談判僵局的焦點。中國的政策宣示,可能促使其他大型發展中成員重新評估自身定位,進而推動WTO制度改革的動能。若能借此重啓多邊談判、修復爭端解決機制,WTO將有機會重建其制度正當性與裁決功能。
然而中國若要在WTO取得真正的制度話語權,進行規則設計、議程設定主導與解決爭端處理,這新的角色不僅需要經濟實力的支撐,更需要各會員信任來進行制度的重建。中國必須面對3個根本挑戰:透明度的提升、法治的強化,及技術治理的國際化。
中國的制度敘事仍深陷地緣政治的泥淖,在區域整合上積極推動RCEP與「一帶一路」,但在WTO中卻常被視爲制度濫用者與不對稱競爭者。這種敘事落差不僅削弱其制度影響力,也使其制度轉型陷入信任赤字。若無法建立制度信任,中國的「大國敘事」將淪爲空洞的宣傳,而非可操作的治理架構。
臺灣受限於主權爭議,在WTO是以「臺灣、澎湖、金門、馬祖個別關稅領域」名義參與,但是紮紮實實的會員。臺灣在WTO的表現及形象是法治透明、標準可信與技術治理能力,遠超多數中小型成員。臺灣在WTO的制度成熟度與技術優勢,正好提供中國未來在WTO更上一層樓的助手。若中國願意接受制度互補的邏輯,臺灣可以在制度設計扮演協同者,讓中國在WTO發光發熱。
共建WTO全球治理典範
例如,數位貿易已成爲全球貿易的新主軸,但其制度設計仍高度碎片化。兩岸可共同設計一套數位貿易透明度指標,涵蓋資料治理、平臺責任、消費者保護與跨境稅務等面向。臺灣的法治經驗與ICT技術可補足中國在制度信任上的赤字,而中國的政策執行力與市場規模則能擴散制度影響力。這種協同不涉主權,但具高度操作性與象徵性,足以在WTO中建立一套可評比、可追蹤、可擴散的制度框架。
在綠色供應鏈領域,兩岸亦可共同設計ESG認證制度,涵蓋碳足跡追蹤、勞工權益與公司治理等模組。臺灣在半導體與綠能技術上具全球話語權,中國則在製造業與出口體系中掌握關鍵節點。若能協同建立一套可驗證的ESG標準,不僅可提升出口產品的國際接受度,也可強化兩岸在永續貿易中的制度形象。這不只是產業升級,更是制度外交的實踐。
至於技術性貿易障礙,兩岸雖未曾在WTO中提出彼此爭端,但制度摩擦仍潛伏於標準不一致與認證制度缺口之中。若能共同建置技術性貿易障礙資料庫,並設計爭端預防機制,不僅可降低摩擦風險,也可建立制度信任。這種制度性協同不只是風險管理,更是WTO全球治理的典範。
兩岸若能在WTO中共同設計制度、協同治理、交換空間,和平不再是口號,而是制度語言的實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