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美被害人不存在!婦團5點聲明力挺江祖平:親密關係也不能免責
▲江祖平控訴遭性侵。(圖/翻攝IG/江祖平)
記者洪巧藍/臺北報導
八點檔女星江祖平自揭遭三立資深副總龔美富之子龔益霆性侵,婦女救援基金會今(6)日發佈5點聲明,強調被害人面對龐大權勢壓力勇於對外揭露,以第三人稱揭露是常見求助行爲,盼民衆支持不要發表歧視言語甚至網路霸凌;此次暴力侵害行爲和被害人過往親密關係、交往關係、甚至其他事件言論都無關,「完美被害人」並不存在,請勿以此模糊焦點及指責被害人。
這起案件江祖平先是在網路社羣爆料電視臺員工疑似性侵女演員,還有其他電視臺女員工遭性騷的對話,並且貼出涉案男性照片,後續龔益霆發文迴應曾與江交往過10個月後分手,並指稱貼文都是片面之詞與不實指控,江祖平又自爆自己就是性侵受害者,甚至有下藥性侵、拍攝裸照等行爲,要求索賠1300萬。
這起案件引發網友議論,士林檢方4日已分案調查,婦女救援基金會今日發佈五點聲明,強調每個人都有性自主權、身體自主權,即使是親密關係也都不能把性侵行爲、未經同意拍攝裸照視爲關係中合理行爲,只要未經同意、強暴脅迫或趁機性行爲都是犯法。
一、約會期間不管任何方式,違反意願而趁機或強行性交行爲,以及性侵害後進行拍攝裸照行爲都是犯法行爲,情侶關係或任何關係都不能當成免責或合理化的藉口。
二、約會期間的違反意願性行爲、拍攝性影像除了牽涉性侵害犯罪外,亦是親密關係暴力,嚴重侵害人權的行爲。
三、被害人面對龐大權勢壓力勇於對外揭露,需要很大勇氣。無論是否以第三人稱揭露,皆爲常見求助的行爲。請民衆對於被害人,提供支持、肯定。請勿對被害人發表貶抑或歧視的言語,甚至是網路霸凌。
四、被害人揭露此次暴力侵害行爲,發生在親密關係期間。但此事件與被害人過往的親密關係、交往關係或非關此次事件言論無關。「完美被害人」並不存在,請勿以此模糊焦點及指責被害人。
五、據報導,電視臺發出禁止性騷擾的聲明。然依據性別平等工作法第13條第1項:僱主應採取適當之措施,防治性騷擾之發生、第2項: 僱主於知悉性騷擾之情形時,應採取立即有效之糾正及補救措施。意即該電視臺除暫停或移除疑似行爲人職務以及發佈聲明外,亦應盡僱主職責主動進行性騷擾案件行政瞭解調查,而非只交由司法調查。
婦女救援基金會指出,被害人遭受到前任或現任親密關係性暴力,依性侵害犯罪防治法、家庭暴力防治法規定,被害人求助或被通報後會有社工人員提供被害人所需服務,例如討論後續需要與因應方式、陪同報警、驗傷、司法訴訟扶助(儘快將被拍攝裸照扣押或禁止散佈)、連結心理諮商、協助聲請保護令(包含性影像取回、禁止散佈性影像)、經濟補助申請、等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