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一人公司連出事!姜棟元等5人被查違法 法界:不知情也不能免責
記者張筱涵/綜合報導
南韓演藝圈近期接連爆出多位明星經營的「一人經紀公司」未依法登錄的爭議,讓外界質疑產業內長期存在「被默許的灰色地帶」。
▲金完宣、宋佳人、姜棟元一人經紀公司都沒有依法登錄。(圖/翻攝自Instagram)
據韓媒《亞洲經濟》報導,演員姜棟元、歌手宋佳人與金完宣等人雖然各自成立了經紀公司,但都未履行《大衆文化藝術產業發展法》規定的「大衆文化藝術企劃業登錄」義務。更早之前,歌手成始璄與音樂劇演員玉珠鉉的所屬公司,也因同樣問題遭到點名。
姜棟元在與YG娛樂解約後,與薛賢貞代表於2023年共同成立「AA集團」,但未見於登錄名單;宋佳人去年成立的「GainDal娛樂」,由親哥哥掛名董事,也同樣未登錄;至於金完宣,2020年與粉絲團幹部設立「KWSunflower」,本人更是法人代表,也被查無登錄。
對此,宋佳人合作方JayG Star坦言「未意識到有登錄義務」,並表示將立即補件。
有業界人士直言,許多一人公司其實只是形式上由家人或熟人掛名代表,並未確實完成登錄流程,「這不只影響公平性,也可能讓合約的法律效力出現疑慮。」
根據規定,法人或超過1人的個人事業者若從事演藝經紀,必須登錄並接受嚴格審查,包括實務經驗、犯罪紀錄檢驗、獨立辦公室等條件。若未登錄即營業,最重可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韓幣2000萬元(約臺幣45萬元)以下罰金。
文化體育觀光部目前已展開至12月31日的「全面登錄指導期」,要求業界自我整頓,並強調要建立「透明合法的經紀環境」。
事件延燒下,韓國國稅廳也開始關注部分演藝公司是否存在逃稅疑慮。由於未正式登錄,公司收支帳目可能不透明,稅務單位正研議是否啓動調查。
法律專家則提醒,即使明星聲稱「不知情」也不能免責,「這部法就是爲了防止冒名詐騙與貪污,登錄是法律義務,不是選擇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