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安快評》高金求重刑 乃公有人保(夏一新)

近日輿論對高金素梅的高度審判,卻讓人想起吳乃仁臺糖售地案民事部分,仍有約1.7億元賠償臺糖的責任。如今法院拘提未果,再度引發外界關注。(合成照/本報系資料照)

無黨籍原住民立委高金素梅遭檢方起訴並求刑12年6月,媒體與政壇立即掀起一波聲浪。高金案目前仍在司法程序中,尚未經法院一審判決。起訴不是定罪,求刑也不是判刑,無罪推定仍是法治社會最基本的原則。

近日輿論對高金素梅的高度審判,卻讓人想起另一個早已定讞的案件:吳乃仁臺糖售地案。吳乃仁不是剛被起訴,而是已經因背信罪判決定讞並服刑完畢;民事部分,仍有約1.7億元賠償臺糖的責任。如今法院拘提未果,再度引發外界關注。

兩案法律階段不同,本不宜簡單類比。但政治上的落差卻很清楚:高金還沒判,輿論已經急着定性;吳乃仁已經定讞,當年替他作政治生命保證的人,卻很少被追問責任。

賴清德當年擔任臺南市長時,曾公開哽咽表示,願以個人政治生命擔保吳乃仁與洪奇昌的清白。後來洪奇昌獲判無罪,吳乃仁則因背信罪定讞併入監服刑。這不是賴清德的法律責任,卻是他的政治信用問題。

更諷刺的是,十多年過去,賴清德的政治生命不但沒有因此受損,反而從臺南市長一路成爲行政院長、副總統,最後進入總統府。當年一句政治生命擔保,究竟是嚴肅承諾,還是激情時刻的政治修辭?

近期從柯文哲、高金素梅到蘇清泉,在野陣營接連卷入司法案件,也讓外界重新檢視司法標準是否一致。執政黨若要求人民相信司法,就不能只在起訴在野人士時大聲,面對自己陣營早已定讞的舊案卻沉默。

法院要向吳乃仁追討1.7億元,社會大衆則要追問賴清德當年的政治承諾還有多少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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